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出台
《关于做强民事检察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省检“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和自贡市检察机关“一四四一”转型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总体布局,近日,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强民事检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有二十六条,对如何做强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总方向——“五强”标准。《意见》中的“五强”标准指服务大局强、保障民生强、调查核实强、监督效果强、队伍素能强。二是强调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前提——现代化理念。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以及精准监督的理念。三是抓住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关键——规范办案。通过规范管理线索台账、一体化办理监督案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文书释法说理透彻、建立健全规范办案体系,来规范民事检察办案工作。四是明晰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核心——提升质效。《意见》要求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必须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注重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明显提高生效裁判监督的采纳率、增加审判活动监督的深度、扩大执行活动监督的覆盖面、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提升定纷止争的成效以及明显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的认可度。五是夯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队伍建设。要打造一支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过硬的民事检察队伍,保障人员充实、队伍结构合理。
《意见》的出台,既是自贡检察人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发展工作总要求,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又是自贡检察人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自贡智慧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