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26日下午,在大安区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
本次现场推进会由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文生主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各区县院检察长,两级院民事检察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干警,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试点单位——大安院现场介绍了《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的制订情况、使用方法、运用成效。
大安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力介绍了试点经验:四个“立足”,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影响力。
各院汇报了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登总结了全市民事检察工作,认为整体呈现可喜变化和良好势头,办案规模稳步提升,调查核实力度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检察监督刚性增强。
最后,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高度评价了试点院的工作,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建立了一些机制制度,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一套大安做法。
会议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把握标准。《关于做强民事检察的实施意见》凝聚了两级院的心血和智慧,必须落到实处,作出成效。二是完善机制。调查核实权是检察监督的法宝之一,要深入研究如何运用调查核实权并制订完备的制度规范。三是做实指引。各院要大胆探索,研究各专项工作的办案指引。四是突破难点。要运用好智慧检务系统,解决线索发现难题,努力促成政法信息共享。五是突出重点。牢牢抓住虚假诉讼领域的深层次监督这个抓手,紧紧盯住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个突破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六是提升素能。多措并举,提升民事检察干警的核心业务能力,包括:线索发现的能力、调查核实的能力、释法说理的能力和出庭指控的能力,注意积累,培养民事检察的业务骨干和领军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