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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2月4日)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文件(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5日在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清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按照一四四一转型发展思路,确定2020年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题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785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4008件,同比下降10.69%;民事检察案件195件,同比上升66.67%;行政检察案件98件,同比上升11.36%;公益诉讼办理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案件232件,同比上升13.17%;其他各类检察监督案件1252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依法战疫,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关于全面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规范准确办理涉疫案件。突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在防疫中妨害公务等犯罪,办理1113人。荣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等人销售假口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坚持科学战疫,充分利用远程提讯等非接触手段办案,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保障办案活动正常开展,全市共计开展1003次远程提讯。坚持共同战疫,两级院选派172名检察人员深入社区、村组参与一线联防联控。

        积极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并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捕慎诉,依法对32名企业负责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对10人适用不起诉,依法解除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稳定了242个就业岗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服务自贡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3项工作被写入《内自政法同城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自荣两地政法合作协议》,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异地协作机制,推动检察办案异地合作,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决战脱贫攻坚。派出22名检察人员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帮扶和突击工作,市检察院联系的荣县来牟镇一洞桥村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本地企业完善知识产权授权管理等制度,沿滩区检察院办理的甘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水域203.51亩,清理被污染河道15.58公里、各类生活垃圾2605.84吨,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监督行动,增殖放流鱼苗2.73万尾。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61人,起诉认定553人。推动打击惩处黑恶势力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加大运用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力度,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29份,采纳率100%

        坚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力扞卫人身安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43人,起诉44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28人,起诉362人。切实保障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7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类犯罪1534人,起诉2454人,追赃挽损361.02万元。筑牢禁毒防线,对涉毒犯罪零容忍。批捕各类毒品犯罪172人,起诉164人,收缴毒资200余万元,开展禁毒宣传周等活动10余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贯穿法律监督主线,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深入开展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一案十查工作,在富顺县检察院试点基础上修订立案案由与标准及办案规程,调整一案十查内容,进一步提升成案率。一年来共受理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线索767条,办理742件,对169条严重违法线索采取调查措施,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40条。共对2307件案件开展了一案十查,发现线索399条,成案176件,有力提升了法律监督实效。

        对标五优标准,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求极致理念,推动刑事检察向执法办案优质、法律监督优效、社会治理优化、人权保障优先、刑检队伍优秀的目标前进。坚持认罪认罚可用尽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2991730人,适用率82.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3.1%,采纳率97.1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位列全省第一。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件,撤案29件,纠正漏捕50人,纠正漏诉6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2件次,提前介入侦查124件次,同比增长150%。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180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0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51件,荣县检察院就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强化职务犯罪办理。立案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12人,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7人,依法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20余件次,成功办理1起厅级干部受贿案件,追缴全部赃款。注重人权保障。对9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57重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依法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6件。

        对标五强标准,做强民事检察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推动民事检察向服务大局强、保障民生强、调查核实强、监督效果强、队伍素能强的目标前进。提出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意见131件,同比上升138.18%124件监督意见被采纳,采纳率90.51%,基本实现适当提升规模、着力提升效果的年度目标。以虚假诉讼监督为着力点。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立案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7件,专项工作情况在全省作交流发言。建立健全办案指引。以民事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突破口,在大安区检察院试点基础上,出台违法终结执行监督指引和审查清单,明确六大类26个易违法点,审查时间从一天减少到半小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3件,帮助追回欠薪74万余元。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非婚生子女扶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对标五实标准,做实行政检察。牢固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推动行政检察向线索来源充实、调查核实扎实、办案效果确实、社会治理切实、队伍建设夯实的目标前进。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2件,同比上升214.28%。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在贡井区检察院试点基础上,针对行政非诉执行中30个易发高发违法点位,出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审查指引》,构建台账-程序-指引立体化办案机制,获最高检、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化、办案机制一体化建设试点院,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在自贡召开。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件,成功化解1起长达20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纠纷,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对标五好标准,做好公益诉讼。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向服务大局好、办案质效好、品牌打造好、队伍建设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前进。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232件,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单独提起公益诉讼3件。不断规范和强化公益诉讼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提供依据,成功办理全省首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继续开展“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收取土地出让金。

        三、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多措并举,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协调联络作用。深入推进六步工作法,先后出台四大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相关机制,汇编《民营经济法律服务指南》,认真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活动。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的自贡光明雪有限公司权益保护信访案被评为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同各方力量,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协调信访、人社等部门,抓好涉企矛盾调处工作,化解矛盾纠纷11件。积极开展法治体检、宣传活动。组建检察官法治体检团队对16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发现整改法律隐患132处,开展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宣传活动30余场。

        敢于担当,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枢纽作用。统筹协调案件调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通过中心领办、两级院联动办案,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互动作用。成功召开公益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与自贡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公益损害信息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技术支撑作用。在全省率先建成快速检测实验室、公益诉讼巡回工作站、无人机一体化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体系,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检察技术保障,智能化办案43件,2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自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搭建集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的检察服务新平台,运用0813-自贡工作法,实现司法为民、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的统一。荣县检察院创新开展检民一路特色工作,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领导肯定批示。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建立登记台账,落实专人处理并跟踪办理情况,全年共收到信访442件,回复、答复率100%,将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做到实处。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开展社会多元帮扶救助,向4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8.27万元,建立救助回访长效机制,真正达到济贫解困的目的。

        拥抱未来,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作用。打造盐未未成年人保护名片及团队,高标准建成投运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与教育主管部门协作,先后接待70余批次3000余名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宣讲、庭审进校园等活动73场次。引入灵犀义工联合会等社会力量,针对性开展亲职教育97次,帮助5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宽容不纵容。开展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专项行动,批捕29人,起诉6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7人,不捕率36.96%,不诉27人,不起诉率28.72%,支持撤销监护权1人。充分发挥一站式办案区作用。建成集身体检查、同步录音录像、心理辅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办案区,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四、激发检察活力,倾力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及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两级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敏感案事件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市检察院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专题报告。开展门户网站整改全覆盖,坚决肃清流毒影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开展专项活动,不断强化基层院建设。认真谋划开展好省检察院部署的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推广点线面工作法,各基层院分别负责推进12项重点工作,市检察院加强指导,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市推广。深度开展队伍素能建设,引导基层院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使命,培育晓松检察官工作室等15个办案团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荣县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富顺县检察院获评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强化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构建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次,评查案件111件,确保办案不出问题。建立检察人员廉洁办案提醒告知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认真落实 “三个规定,及时防控廉政风险,防范检察人员被围猎。突出办案主体责任,检察长带头办案,全年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共办案432件。突出政治巡察职能,对自流井区检察院、荣县检察院开展系统巡察工作,实现巡察全覆盖。

        打造精神家园,不断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中心作用,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铸造自贡检察人精神家园。制作完成自贡检察《检·道》等形象宣传片,贡井区检察院微电影《黑网》、大安区检察院原创剧本《少年江湖》在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获奖。鼓励争先创优,1名干警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5名干警先后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和宣传,着力提升干警检察业务水平。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两级院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服务民营经济等工作39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通报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等工作情况15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听庭评议300余人次,逐条梳理意见建议并落实办理。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案件48件。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服务大局与检察业务并重,充分发扬伟大抗疫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市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路径探索等工作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在全省检察系统绩效考评中名列第293个集体、140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以奋斗成就使命,用实干托起梦想,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全面、精准,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充分、平衡,三是检察干警综合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问题催人警醒,使命催人奋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下最大决心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自贡检察转型发展,不断开创自贡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走在全省前列,为再造产业自贡、重铸盐都辉煌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市委提出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现代产业支撑和园区发展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强与川南渝西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为自贡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老工业基地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继续抓好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及“一案十查”工作,持续改变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的局面。丰富完善“一案十查”内容,加强对关键线索的调查核实,以科技手段提升监督线索会商分析研判能力。增加检察官绩效考评中法律监督的权重比例,激发法律监督工作内在潜能。继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继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持续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向融合式发展前进,不断优化履职方式,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按照“五部曲”推进工作,制定出台认罪认罚、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等工作指引,实现“四大检察”案件要素化办理,明确常见多发案件中办案要素,确保案件审查详尽到位。拓宽“四大检察”线索流转、协作通道,促进“四大检察”领域间线索移转、调查核实协同配合等工作,真正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

        四、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年活动,以检察职能的充分履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进“四个中心”规范化运行,将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发挥到极致。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快建设自贡法治宣教中心并向全社会开放,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广“检民一路”活动,打通检察机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强化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纠正检察干警不良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检察干警身份和执法司法权的违法违纪问题。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两级院班子顺利更替并有效运行,分类提升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素能,特别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开展全员传习经典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综合素养。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服务保障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为再造产业自贡、重铸盐都辉煌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一案十查工作法(P4):自贡市检察机关在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过程中,为解决发现线索难的问题,创新提出的一项工作方法。“十查”包括:是否有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线索;是否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线索;是否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线索;是否有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或者刑事立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是否有移送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的线索;是否有涉企犯罪的情形;是否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情形;是否有司法救助的情形;是否有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的情形;是否有其他应当移送的情形。

        2.六步工作法(P6):自贡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中,运用的法律政策宣讲、法治体检、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好涉企案件办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以及汇编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白皮书等六种法律服务形式。

        3.检民一路P8是荣县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项特色工作。“检”是指检察机关,“民”是指人民群众,“一”是指第一位和在一起,“路”是指社会治理道路。“检民一路”的含义有三层:一是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二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一路同行,一路相伴;三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永远在路上。

        4.盐未P8是自贡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盐都未检”的简称。“小盐大爱,拥抱未来”是盐都未检团队的口号,寓意盐都未检人以专业守护盐都未成年人健康,让他们的生活远离违法犯罪的阴霾,多姿多彩,有盐有味。

        5.-件比(P9):-件比指标体系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是检察机关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重要体现。其中,是指将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是指将检察机关参与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视为,主要选取的是影响当事人司法评价、体现司法机关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审查处理活动数量作为的总数,通过计算的比值,从而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情况。

        6.三培育三引领P9是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部署而开展的为期三年的基层院建设专项行动。“三培育三引领”即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全省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

        7.三个规定P10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

        8.五部曲P13是市检察院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重点。一是内容,即明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含义、关系。二是标准,即确立“四大检察”五优、五强、五实、五好标准。三是规则,即研究学习最新刑事检察规则以及即将出台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规则。四是指引,即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指引。五是素能,即分类提升检察人员素质和效能。

        9.四个中心P13是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检察文化中心的简称。中心的宗旨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为再造产业自贡、重铸盐都辉煌贡献检察力量。中心的要求是:高举法治大旗,聚合各方力量,将中心作用发挥到极致。


        附件2

         

        典型案例

         

        1.周某某等人销售假口罩案(P2):2020125日,周某某(医药公司销售人员)以0.9元每只的价格通过微信向他人购买了5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通过罗某甲(医药公司业务员)和罗某乙介绍,将该批口罩以每只1.8元或2元的价格销售给自贡、资阳等地的药房,销售金额达96000元,非法获利42000余元。经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涉案口罩系不合格产品。224日,荣县检察院以周某某、罗某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向荣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并对荣县检察院提出的定罪量刑建议全部采纳。

        2.甘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P3):2017年至2018年,四川省某盐业公司授权四川省乐山联峰盐化公司犍为分公司生产某品牌食盐包装袋,后者委托3家包装公司生产。后该盐业公司为谋求与更大的企业合作,欲收回授权合同,但现有证据无法查实授权收回是否成立。经审查,认定3家包装公司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严把证据关,对3家涉案企业及5名责任人作存疑不诉决定,并针对经营管理漏洞,向四川省某盐业公司管理层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该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3.荣县检察院就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案(P4):荣县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发现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管,甚至在脱管期间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较大隐患。荣县检察院通过个案办理开展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追回脱管人员8人,防止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4.陈某非婚生子女扶养纠纷支持起诉案(P5):2014年,陈某与洪某甲在福建生育非婚生女洪某乙,洪某甲向陈某支付700元后一直未支付洪某乙的抚养、医疗、教育等相关费用。陈某多次索要无果。2020413日,自流井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达成跨省支持起诉方案。622日,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该案系自贡市检察机关首起跨省支持起诉案件,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5.张某与市社保局行政纠纷检察监督案(P6):2018年,张某以市社保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对张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张某不服,于20202月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市检察院受案后多次到市社保局、省运输公司自贡公司走访调查,了解案件的起因及纠纷的深层原因,克服疫情影响2次跨市与张某面对面沟通交流,并召开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进行评议,现场释法说理,最终化解各方矛盾,张某当场撤回监督申请。该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6.周某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P6):20194月,周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用于微信等社交平台实名认证或者直接出售给他人获利20000元。在对周某某买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子数据检查后核实,非法买卖的个人信息去除重复项后合计103791条,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市检察院于202094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是四川省首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7.自贡光明雪有限公司权益保护信访案(P7):202068日,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光明雪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信访称:四川留步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留步公司)租赁其部分厂房作为生产和办公用房。因留步公司在该厂房内的生产活动涉嫌犯罪,致使该厂房被公安机关查封,并产生以下问题:一是天然气泄漏;二是被查封食品已腐烂,污染园区环境;三是留步公司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一直未支付房租,光明雪公司权益得不到保障。检察机关通过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公开听证方式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对光明雪公司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其防范法律风险。该案被评为2020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附件3

         

        全市检察机关2020刑事案件类型分布图

         

         

         

         

         

         

         

        附件4

         

        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分布图

         

         

         

         

         

         

         

         

         

         

         

         

         

         

         

         

         

         

         

          

         

         

         

         

         

         

         

         

         

         

         

         

         

         

         

         

         

         


        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秘书处

        2021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