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6日在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国清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以“两个一流”目标为引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在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全力服务全国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42人,起诉131人。密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类犯罪9人,起诉45人。注重落实案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妥善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元案。
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新推行涉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办理涉企案件31件,对28名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从宽处理,其中12人撤案、4人酌定不起诉、12人建议从轻量刑,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400余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犯罪,批捕17人,起诉29人。对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开展调查研究,该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重点课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批捕建国以来全市最大的“402”假冒、销售盐业注册商标、商品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
保障和促进国家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两级院与扶贫移民部门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救助贫困户15人,发放救助金11.9万元。跨省救助未成年人谢某某两姐妹案,入选全国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对口帮扶,选派16名检察干警参加驻村帮扶、援藏援彝工作,助力5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保障和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紧紧围绕市委“打赢环保翻身仗”决策部署,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2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环保领域刑事犯罪案件19件。牵头六市检察机关制定《关于开展沱江流域水系保护司法协作的意见》,协同打击破坏沱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开展公益诉讼,构建跨区域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8人,同比下降3.9%;起诉2045人,同比下降1.3%。深入开展反间谍反邪教斗争,依法办理一起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案。严厉打击“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批捕23人,起诉2人。深入推进禁毒工作,突出打击“神仙水”等新型毒品犯罪,批捕各类毒品犯罪226人,起诉241人。组织开展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禁毒宣传周等教育活动10场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依法规范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试行)》,确保不枉不纵。摸排涉恶犯罪线索16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件,批捕40人,起诉95人,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7条。审慎界定涉黑涉恶案件标准,审查后不予认定28人。组织开展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对6家典当寄卖行违法收赃进行排查,推动治理社会乱象。富顺县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对“868”寄卖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侦查。
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3人,起诉80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78人,起诉585人。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加大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起诉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15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利用QQ、微信等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人,起诉10人。大安区检察院起诉了梁金锋等3人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围绕公共安全、生态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针对涉枪案件多发、农村水源保护、“校园贷”案件频发等发出检察建议19份,通过公开公告、宣告,增强监督刚性。建立司法救助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56名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发放救助金35.8万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律七进”宣讲120余场次。贡井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波妨害公务案入选四川省依法治理公正司法类十大案例。健全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和代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28件,排查处置重大时间节点风险案件12件。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81人,封存8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践行“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起诉前非羁押率达80%,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全面开展亲职教育,对5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38人。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深入全市59所中小学宣讲,受教育人数达1.7万人次。大安区检察院“龙情微笑护航团”自编自演4部防性侵法治情景剧,开展巡演32场,该内容被列为全市小学开学第一课。沿滩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行”活动,督促增派执勤警力,完善交通标识标牌。
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构建新时代公平正义坚固防线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出台《自贡市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行为,收集案件线索118件,立案8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7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组织开展“打赢环保翻身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691亩,治理污染、消除污染隐患水源地1498亩,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2288吨。荣县检察院监督来牟镇政府清运堵塞东林河的水葫芦及白色垃圾300余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针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点餐平台监管问题开展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497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卖家被下架,111家入网餐饮卖家补登证照。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对套取政策性财政补贴等违法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监督追回国家专项资金300余万元。监督追回储备粮轮换补贴、监督治理“桂影湖”黑臭水体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及优秀案例。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强化。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撤案30件,监督纠正刑事拘留等侦查活动违法49件。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牵头制定实施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全文转发。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7件。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8件,创新刑事抗诉模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4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4件,对54人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限制减刑罪犯劳动报酬检察监督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罗忠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裁判和执行的全面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1件,提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1件,省检察院审结后采纳提出抗诉4件。对22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支持起诉案件10件。提出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0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监督意见14件。
四、坚定不移深化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2件78人。主动适应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新模式,对移送案件建立数据分析和个案台账,受理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件25人,已起诉8件14人,法院一审判决7件12人。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批捕、起诉四川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副台长钟叙昭(正厅级)受贿500余万元、贪污200余万元案。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推进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新遴选10名员额检察官。突出办案主体责任,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两级院领导办理案件545件。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0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捕377人、不起诉146人,23件案件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两级院检察长就7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检察意见。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建成智能语音辅助办案办公系统、与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联网系统、远程指挥中心等信息化平台,实现远程指挥、讯问、出庭,办案数据实时快速录入转换文字,音像证据及时固定和智能分析检索等功能。积极破解公益诉讼取证难题,利用无人机等现代科技开展现场勘验取证。智能语音辅助办案办公项目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省检察院在自贡召开现场会,推广智能语音“自贡模式”。
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始终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公开办案程序性信息285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355份。加强律师执业保障,为律师提供阅卷、刻录光盘服务370人次,办理异地阅卷16件次。强化内部监督,制定《案件流程监控实施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探索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化”办理。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类案综述,专题报告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两级院24件规范性文件报同级人大备案审查。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强化代表联络工作,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定制式服务,根据代表关注领域邀请视察、调研,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批示肯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12件拟撤案、不起诉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两级院全覆盖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五、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组织党员干部集中签订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承诺。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突出以上率下、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党日和深入一线调研等方式,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6篇。2个调研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重点课题,31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
大力加强检察素能建设。完善集体学习、日常学法制度和法律业务培训体系,扎实开展“学法大讲坛”,推动领导干部、业务专家“上讲台”,两级院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812人次。组织开展大规模岗位练兵、技能培训、业务竞赛,13人次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3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得奖数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三创联动”与检察业务互动发展。举办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拍摄反映检察工作的微电影20余部,《滴泪的鸽子花》获评“平安中国看四川”比赛一等奖。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对贯彻执行党章党纪、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开展专项检查3次。坚持“五小情形”说明制度,开展约谈提醒6人次,纠正整改1件。开展对基层院系统内巡察工作,动真碰硬发现问题。
各位代表,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司法救助等7项创新和试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推广,94个集体、13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2017年获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第一名,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流井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贡井区检察院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面临检察机关重大职能调整,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检察监督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离司法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班子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转型发展,坚持“六个牢牢把握”发展思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统筹兼顾,以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行政检察品牌打造为抓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二、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顺应发展新形势和群众新需求,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保障发展和服务民生。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防范和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治理社会乱象。加快“一基地两中心”建设,建设全省一流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覆盖;建设非公有制经济法治服务中心,积极提供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完善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
三、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确定2019年为法律监督主题年,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推动履行监督事项程序化、规范化。积极主动发现问题跟进监督,既重视个案监督,又重视类案监督,防止监督碎片化。慎重、规范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告,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依法立案侦查。
四、牢牢把握打造行政检察品牌的重点任务。加快推动落实行政检察机构设置,充实配强行政检察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约谈、提起公益诉讼等形式,努力构建行政检察多元监督格局。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推进力度,继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找准短板,主动作为,拓展领域,强化监督。继续深化“打赢环保翻身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沱江流域环境问题治理跨区域司法协作。
五、牢牢把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根本途径。稳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理顺职能,优化分工。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稳步有序推进对监狱的“派驻+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六、牢牢把握不断创新永争一流的精神追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六个一”学习活动,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能。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入。加强人才队伍锤炼,充分发挥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教官的领军带头作用,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迈进新时代、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检察机关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两个一流:是指在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中进入先进行列,在全市党群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中进入先进行列。
2.涉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是指我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参照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中,建立的一项涉及民营企业及企业人员刑事案件容错纠错从宽机制。主要针对企业及企业人员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国家损失等情形,以不起诉、建议从轻量刑等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龙情微笑:是指大安区检察院结合本土文化特色打造的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品牌,提出“龙情微笑伴你成长”的创建口号。“龙情”的“龙”特指紧邻恐龙博物馆的大安区检察院,“龙”与“浓”谐音,指血浓于水的检民情怀,寓意“龙浓厚意,情系少年”。
4.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智能语音辅助办案办公系统:由自贡市检察机关联合科大讯飞公司研发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包含普通话、四川话、自贡话三种语音的自动识别和转换,采用语音识别、关键要素提取等技术,实现语音自动采集,实时将语音转写成文字,快速形成笔录、会议记录、工作文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6.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指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将监督事项作为案件办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查复核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以及配套的工作制度,是推动检察监督工作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7.“六个一”学习活动:是自贡市检察机关在2019年即将开展的一项队伍建设活动,即每一年看两本书,每一个季度读五篇文章,每一个月组织一次考试,每一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一天进行知识推送,每一次会前组织学法。
附件2:
典型案例
1.未成年人谢某某两姐妹司法救助案:谢某某两姐妹系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子女。办案部门第一时间为该二人申请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跨省帮助两姐妹解决监护、低保、异地就学、学费减免等问题,联系爱心企业对两姐妹进行长期资助。
2.“868”寄卖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14年至2018年,富顺县“868”寄卖行先后十余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盗窃、抢劫等犯罪所得赃物。2018年5月,富顺县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中,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星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梁金锋等3人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2017年,梁金锋伙同谢俊青、林伯龙等人,以“重庆时时彩”“11选5”等官方彩票开奖结果为依据,先后建立四个赌博网站,以AB平台对冲模式保底、充值赌资送彩金、代理返点等方式吸引赌客8000余人,接受赌资高达7亿余元。主犯梁金峰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
4.监督追回储备粮轮换补贴公益诉讼案:自贡市五谷粮油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以旧粮代替新粮轮入,骗取市级储备粮轮换补贴130余万元。沿滩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追回该笔资金,督促对现存不合格的储备粮食进行依法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的监管。
5.监督治理“桂影湖”黑臭水体污染公益诉讼案:2016年以来,桂影湖先后被市、区两级政府认定为需要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贡井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治,积极协助争取清淤资金。目前,近百万元清淤资金已到位,区住建局已对桂影湖湖底淤泥开展全面清理。
6.罗忠受贿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罗忠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富顺县检察院批捕后,通过全面核查案情、全方位审查风险、充分论证分歧,提出不再继续羁押检察建议获采纳。对罗忠变更强制措施后的表现进行跟案考察,确保了办案质量。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7.钟叙昭受贿、贪污案:钟叙昭系四川省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正厅级)。2006年至2014年期间,钟叙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2007年至2013年期间,钟叙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人民币200余万元。市中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附件3:
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起诉刑事犯罪类型分布图
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立案查办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