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8日)
        时间:2018-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月8日在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 丰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有力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干事创业发展软环境等意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全市优二兴三、交通先行、城乡一体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对川南城际铁路等全市18个重大建设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21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98次。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0人,起诉串通投标、行贿犯罪40人。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传销、合同诈骗等犯罪73人,起诉88人。密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8人,起诉20人,涉案金额1亿余元,妥善处置刘腊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件。全力服务创新型发展和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人,起诉10人。坚决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办理涉企案件慎用人身强制和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账目等措施,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
          着力保障服务民生改善。与市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28人,发出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检察建议11件。深入7个村开展对口帮扶,选派11名青年骨干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助力2个贫困村成功脱贫摘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利用网络、微信实施诈骗犯罪9件20人,起诉5件9人。成功办理省公安厅督办的刘正华、赵高健、王梅芬电信诈骗案。组织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5件19人。
          着力保障服务绿色发展。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监督力度,起诉非法采矿等犯罪9人。组织开展“清水行动”,对全市集中式水源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调查及环境保护行政违法检察监督。通过调查核实,形成《小井沟流域水质污染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情况报告》,发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33件,已采纳28件,督促关停5个污染企业、整改43个养殖场、污水处理厂。“清水行动”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高度关切。积极推动小井沟水库自贡境外水域治理,通过省检察院指定眉山、内江检察机关对小井沟上游仁寿段、威远段开展预防调查,督促关停16个违建养殖场,对仁寿铁马焦化有限公司重点监控并强化污染治理。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力保障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1人,起诉2073人,同比上升0.46%、6.25%。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严厉打击邪教、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批捕213人,起诉264人;批捕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人,起诉301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539人,起诉720人;批捕制造、贩卖毒品等犯罪190人,起诉241人。严格落实社会风险研判和预警防范稳控机制,妥善处理信访315件,在十九大等重大节点期间排查处置风险案件27件。富顺县检察院、自流井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动依法治市,构建检察环节以惩治犯罪为重点、以化解矛盾为核心、以预防犯罪为主线的“三位一体”工作方法。深入剖析犯罪特点和规律,对骗取医保资金等犯罪动向提出检察建议55件,促进社会治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公开听证、律师参与代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化解矛盾纠纷65件。建立司法救助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30名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法律七进”宣讲160余场次。市检察院及三个区县院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14人,对145人开展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牵头构建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综合运用司法救助、转学安置等多渠道对31人开展救助。打造康桥心灵驿站等未检工作品牌,发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通过招募志愿者、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启动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深入40余所学校开展宣讲50余场。组织维护幼儿园安全专项活动,推动幼儿园安全办学专项检查。自流井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四川五四青年奖章集体。未检题材微电影《此间少年》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三、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推动反腐倡廉
          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节点,严明组织纪律,加快已立案件的办理进度和案件线索、涉案财物分类清理,认真做好政治思想、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转隶前期工作。
          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始终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8件11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3.64%,其中大案82件105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6人(含正厅级1人)。立案查办了省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张翊涉嫌受贿500余万元案、市水务集团原董事长阳跃平受贿98万余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坚持把集中整治行业和系统专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开展查办粮食系统、交通系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4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9人,涉案金额3300余万元。
          坚持查办职务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同步开展经济影响风险评估25件。严格区分一般违法违纪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慎用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不捕27人、不诉6人、撤案4件,为7名干部澄清举报不实,予以正名。沿滩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民营企业骗取福利退税案件中,依法将企业负责人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有效防范因办案对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不良影响。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21件,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件。反映小井沟流域职务犯罪隐患的预防调查报告获全省一等奖。打造“定制式”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平台,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09场,受教育人数达到6400余人。设在自流井区检察院的廉政教育基地被评为“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联合市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紧盯惠农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完善扶贫领域数据报备与信息共享机制,纳入监管范围扶贫资金1.3亿元。富顺县检察院针对预防涉农扶贫领域乡镇干部违法违纪,打造全省首个农村基层廉政和法治教育基地。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提高诉讼监督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纠正不当立案28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0件,侦查机关立案侦查35件,“两法衔接”工作受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高度肯定;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81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29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廖仲彬受贿案,由缓刑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刑事拘留违法行为96件。省检察院在自贡召开“信息化背景下的侦查活动监督论坛”,推广自贡经验。
          全面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各类违法情形171件,对81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回头看”,推动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等工作常态化。在全省率先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询问核查工作,受到最高检推广。四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成功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付起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等3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6件,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和解4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5件,被采纳1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2件,被采纳21件;办理劳动就业等重点领域支持起诉案件12件;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32件,被采纳31件。制定《民事行政检察暨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机制,立案办理环保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荣县检察院针对小井沟周边污染源,向长山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12550余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修复生态环境。

          五、稳妥推进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司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遴选156名员额制检察官,占政法编制的34%,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完成分类定岗。全面实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制订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岗位职责、办案流程、履职监督等管理办法,打破层层审批办案模式。完善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规定及办案通报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638件。以富顺县检察院为试点,启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捕414人、不诉92人。开展多媒体示证举证82件,推动落实“四类人员”出庭作证32件。积极稳妥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为公诉智能出庭、轻刑快办智能化双试点院。自流井区检察院建成轻刑快办智能化系统,远程视频开庭、远程讯问提升办案效率40%-60%。贡井区检察院开发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推动智能语音识别在讯问、庭审中运用,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试点院。
          持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托案件集中管理制度,巡查案件465件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23件次,梳理明确5个可能反弹、容易回潮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新常态。推动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对149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继续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引入互联网、物联网构建涉案财物保管信息平台,公开涉案财物信息351条,涉案金额7820万余元,涉案物品2648件,工作经验受到省委政法委推广。

          六、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提升司法执法能力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执法能力。
          全面推动从严治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组织“十大青年检察官”评选、廉政警示教育、三类人员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增强谈话实效性。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开展涉案款物、办案安全等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72次。坚持“五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抓常,开展约谈提醒27人次,纠正整改24件。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配齐配强两级院班子成员。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举办专题培训班6期,培训500余人次,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4名干警获全省申诉、公诉竞赛十佳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得奖数居全省前列。强化检察理论研究,与四川大学等高校开展检校合作,2个课题被确定为最高检重点课题,31篇调研成果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依托“三园六基地”,组织开展党史检察史知识竞赛、“贡井检察”杯全国微型小说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检察文化活动,增强检察人员凝聚力、向心力。自流井区、贡井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优秀院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认真落实联系指导、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基层院建设评估等工作。6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和检务保障,全面升级驻狱检察室与监狱监控联网系统,上线队伍管理等电子检务平台,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高度重视援藏援彝工作,深入松潘县、喜德县检察院开展智力援助、资金援助。

          七、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更加注重检察权规范运行
          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不断完善检务公开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类案综述,专题报告开展清水行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25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务公开等工作18次。逐条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针对性开展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参加调研视察、听庭评议等200余人次。会同市司法局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方案》,协助完成48名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
          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务公开系统。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新闻发布等活动,搭建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号、电视专题栏目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始终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拓展法律文书公开范围,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293份,公开案件信息247条,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检推广。全面开通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律师、案件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已有194名律师、群众成为注册用户。
          各位代表,2017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确保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益诉讼等 16项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64个集体、62名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在成功创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基础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度考评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深入,服务措施还不够全面。二是新增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充分,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及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持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不懈强化法律监督、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开创自贡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融入和服务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实施“六大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深化“清水行动”工作成效,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切实推进平安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依法严惩民生领域刑事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健全教育、感化、挽救、预防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维护幼儿园安全专项活动,切实保障校园安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推动依法治市扎实开展。
           四是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司法公正。认真研究强化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措施,针对司法突出问题和监督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两法衔接”、环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等工作,带动监督工作全面发展。针对同类案件共性问题,积极推进类案监督,推动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在保护公益上更有作为。
          五是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相关改革,不断创新工作局面。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党建一体化、刑事拘留检察监督、智慧公诉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培育更多自贡检察工作品牌。继续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检察环节其他各项改革。
          六是进一步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锲而不舍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力度,重点培养业务领军、专业型人才。强化科技强检,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深化检务公开。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在服务保障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征程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康桥心灵驿站:自流井区检察院建立的全市检察系统首个未检工作室。主要以科室干警为主体,招募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共同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2.《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总结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基本特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及发展趋势,对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治理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公布了6起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
          3.微电影《此间少年》:市检察院与贡井区检察院联合出品的微电影。讲述未成年人郭景天犯罪后,在检察官帮助下重获新生的故事。该片在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中获得“最佳微电影”和“优秀编剧奖”,是自贡市政法机关参赛作品中唯一获奖的作品,也是四川省检察机关众多参赛的微电影中唯一获奖的微电影。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体制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在全国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转隶:为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撤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
          6.“定制式”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平台:是检察机关创新的职务犯罪预防模式。通过征求预防对象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工作特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出针对性强的预防宣讲方案和措施,以达到更佳的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7.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信息平台:经省检察院批准,市检察院研发“刑事拘留检察监督信息平台”。该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刑事拘留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归类,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相对接,利用“大数据”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信息进行加工、筛选,将疑似违法信息推送给办案检察官同步监督。
          8.“信息化背景下的侦查活动监督论坛”:2017年9月7日,在最高检支持下,由省检察院主办、市检察院承办的“信息化背景下的侦查活动监督论坛”在自贡举办。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领导、法学界理论专家、全国以及各省各地实务界检察人员等80余人参加。
          9.“两法衔接”: 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10.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各级检察院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配备派驻检察人员、具备工作条件等情况定期进行审查评定,授予一级、二级、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是最高等级。
          11.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督促其纠正或行使职权的案件。
          12.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13.人员分类管理:2013年3月,最高检与中组部发布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14.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旨在通过强化法庭审判环节,充分保障辩护权利和质证权利,加强控辩双方对抗,树立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地位。
          15.“四类人员”: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诉讼程序公开、透明,积极推进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四类人员”出庭作证,以达到良好庭审效果。
          16.智慧公诉建设:通过运用科技信息化技术,构建检察机关业务大数据平台,建设远程提讯、多方远程庭审、远程庭审指挥、远程送达等办案子系统,完善智能阅卷、智能化定罪量刑分析、类案参考、智能化案件质量检测及预警等办案辅助功能,提升公诉工作现代化水平。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为“智慧公诉”双试点单位。
          17.轻刑快办智能化系统:在轻刑案件中运用远程提讯、多方远程庭审等科技手段以提升办案效率,体现办案智能化、信息化。
          18.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由贡井区检察院联合科大讯飞公司研发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包含普通话、四川话、自贡话三种语音的自动识别和转换,采用语音识别、关键要素提取等技术,实现语音自动采集,实时将语音转写成文字,快速形成笔录。
          19.“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是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专项教育,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主要内容为:对照“对党忠诚”,提升政治定力;对照“服务人民”,提升服务效能;对照“执法公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照“纪律严明”,提升抵腐定力。
          20.“五小情形”情况说明制度:指全市检察机关建立的一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主要针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驾驶车辆、个人形象”五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成当事人在一定范围作出情况说明。
          21.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指最高检对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出的目标,包括基层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附件2: 


         

        典型案例简介 

          1.刘腊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贝育自贡分公司经理刘腊梅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自贡地区609户不特定群众以购买公司素质体验教育学习卡及借款的名义,非法吸收存款5397万余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5万元。
          2.刘正华、赵高健、王梅芬电信诈骗案:该案由省公安厅督办。王聘(在逃)等人以办理信用卡为由,通过植入手机木马程序将受害人手机银行中的58万余元转移。王聘等人安排刘正华将存有上述诈骗资金的多张银行卡通过赵高健、王梅芬持有的银行pos机进行套现。
          3.张翊涉嫌受贿案:张翊系四川广电集团原总经理、四川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06年至2014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531万元、购物卡5万元、美金0.2万元、港币0.9万元。
          4.阳跃平受贿案:阳跃平系自贡市水务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年至2016年,阳跃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98.05万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5.廖仲彬受贿抗诉案:廖仲彬受贿案,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廖仲彬受贿数额为162.8万元,判处缓刑系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遂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经自流井区法院重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6.付起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付起义因涉嫌非法行医被逮捕,富顺县检察院批捕后,综合考虑涉嫌犯罪性质、情节以及悔罪态度、家庭困境等情况,对付起义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听证审查,提出不再继续羁押建议获采纳。对付起义变更强制措施后的表现进行跟案考察,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附件3: 

         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起诉刑事犯罪类型分布图 

         


         

        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行业领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