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负责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管辖和指定管辖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