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数4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
2.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4.44%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大中型客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办案出差、工作调研。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预算更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28万元,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4. 2019年我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