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45万元,完成预算99.7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8.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预算97.03%。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7.90万元,上升55.2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15万元,上升6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2.4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18年按照相关规定更新了2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了38.4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65万元,占9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0万元,占9.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8.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2万元。我院年初车辆编制数9辆,实有数9辆。移交监察委2辆车后,车辆编制数为7辆,实有数7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38.43万元,用于更新2辆执法执勤用车裸车价及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2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办案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9.8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8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指导工作5.36万元,单位之间学习交流3.02万元,请示汇报工作1.42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坚持厉行节约的财务管理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