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涉及消费者最基本、最重大权益保护。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于在食品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
叙永县叙永镇御景东城·时代购物广场旁御景东城好吃街食品摊贩有三十余家,主要向过往群众售卖臭豆腐、土豆花、麻辣串、炸饼子、烤鱿鱼等小吃,且以现炸、现烤食品居多。各食品摊贩均未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部分摊位缺乏防尘、防蝇、防虫卫生防护设施,部分售卖者为徒手操作,未佩戴手套等卫生工具,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的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较大损害危险。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叙永镇人民政府未对叙永镇御景东城好吃街食品摊贩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较大损害危险。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审查,并于2021年5月6日向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叙永镇人民政府发出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叙永镇御景东城好吃街食品摊贩的经营活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开展联合检查整顿,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由镇政府牵头,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和社区参与,联合进行专项整治,对御景东城周边非指定区域食品摊贩进行取缔,加强对指定区域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同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并组织考核和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二)依法履责,强化监管,守护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就经营户是否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周边环境卫生、三防设施以及票据保存情况和是否保留供货方资质等事项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三)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成立验收组,统一登记办卡并要求亮证经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保持长效监管,同时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叙永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召开了御景东城好吃街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工作会,会议决议分为如下三阶段实施完成:(一)排查登记阶段。相关部门抽派专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摸排,登记经营户存在的问题。(二)依法整治阶段。开展宣传工作,督促经营户按要求进行整改,召开工作会,组织学习《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三)达标验收阶段。组织相关部门按整改合格内容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完成食品安全整改验收合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流程,并且确立每周一次综合执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被纳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决心,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一)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坚持将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
食品问题关乎“舌尖上的安全”也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的“主阵地”。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行政机关的尽职履职实现维护公益目的,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二)积极履职,形成保护合力
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这一法律监督形式,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叙永检察院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今后的重要方向和着力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