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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18-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2018年1月18日

        在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胜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大会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泸县融入泸州主城区一体化发展机遇,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有新成效

        我院始终坚持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惩防犯罪创平安,化解矛盾保稳定。

        更加注重护航经济快速发展。紧紧围绕泸“跨越五百亿,挺进四十强”的工作目标,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市场准入索贿受贿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人,提起公诉9人。对社会影响大、涉嫌非法集资89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延伸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触角,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充分发挥防控商业贿赂犯罪检察职能,为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1件。

        更加注重保障平安泸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209人,提起公诉397人,不批捕56人,不起诉19人。其中,批准逮捕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36人,提起公诉39人;批准逮捕毒品、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135人,提起公诉147人。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提起公诉2人。积极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新特点,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30件47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4人。发布《泸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努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更加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与政法委、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侵财”、“创平安、迎盛会”等专项活动。依法打击在“泸县太伏中学学生坠楼死亡事件”中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依法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度的1·07伤医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提起公诉,维护好社会秩序。

        更加注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检察机关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群众工作局的检调对接机制,推动涉检信访案件早发现早解决。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案件的宽缓处理方式,成功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0件,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实现 “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12件,受理控告申诉16件,处理群众来访76件,刑事申诉2件。强化信访接待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在一线化解矛盾的作用,打造老百姓 “家门口的检察院”。坚持“人文关怀”,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给予8名刑事受害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二、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执法办案有新作为

        我院坚持惩防并重,更加注重预防方式和预防效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查办大要案,重拳打击态势不减弱。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用群众看得见的成效诠释责任担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件14人,其中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件10人,大要案8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5.86万元,查处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原主任、天兴镇财政所原所长王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500余万元等大要案。下功夫惩治不作为乱作为腐败行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紧盯微腐败,群众身边蝇贪不放过。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盯住脱贫攻坚、征地拆迁、招生入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微腐败现象,保障国家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全年共立案查办微腐败案件3件5人,涉案金额6.59万元。查办了云龙镇龙滩子村原村委会主任梅某某侵吞五保和低保补助金1.8万余元、石桥镇新屋咀村原村支书邱某某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万元等一系列微腐败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持续抓预防,营造风清气正好氛围。紧密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把握规律和趋势,发出检察建议2件。借助全县56个邮政网点,创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积极构建涉农扶贫精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针对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9场次,600余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强化监督,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诉讼监督上新台阶

        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侦查检察监督。以规范办案、精细监督为抓手,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推动建立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人,对证据不足、不构罪不捕39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12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活动19件。以建立完善和深度应用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次,查阅行政处罚案卷132件,发现涉嫌犯罪并建议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8件。

        强化刑事审判检察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在加强对主刑监督的同时,继续加大对财产刑等附加刑和禁止令的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3件,对正确的司法判决,坚持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建立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执行、违法调解的监督。办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7件,其中市检察院交办6件,提请抗诉2件。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领域的权益,办理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进入诉前检察建议环节的案件,依法向县农林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加强活禽检疫监管的检察建议,实现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

        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抓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检察两个专项活动。全年共检察收押、释放犯罪嫌疑人347人,检察法律文书1200余份,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监管场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2件,对登记在册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检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

        四、阳光司法,自觉加强内外监督制约,执法形象新提升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阳光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一年来,专题向县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等汇报检察工作5次,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60余人次参加法制宣传、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等活动。公开法律文书251份,重要案件信息53条,程序性信息631条,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200余条。

        坚持抓好内部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度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认真落“两个责任”,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5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到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廉洁教育,邀请县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认真落实“三个在前”(教育规范在前、约谈提醒在前、纪律处理在前),坚决防止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

        五、固本强基,着力推动落实司法改革,队伍面貌呈新气象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深入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夯实党组织阵地建设,努力提升“四个意识”;以扎实开“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以广泛开展“千名干警进万家”专题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走访群众1284户,收集民生诉求164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以大力开“走进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大脱贫攻坚帮扶力度,努力提升为民情怀,为联系村解决帮扶资金15.2万元,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余万元。

        全面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规定,在业务攻坚上做表率,7名入额院领导全年办案193件。启动“龙城检察新锐”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打造“新三支队伍”(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交流提拔了9名青年干警。探索建立“目标考核+业绩考核”的“双考核”新模式,主动破解司法改革下的队伍管理瓶颈,有效提升队伍管理水平。2017年,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15人次获省市表彰奖励。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建立了《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10余项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员额制检察官的责任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明晰三类人员的责权利。积极推“以庭审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检察官办案的亲历性,积极探索建立公诉案件关键证据复核机制,提高办案质量。

        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履职能力要求,以“抓规范、练内功、强管理、提素质”为抓手,结合基层“八化”建设,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规范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共梳理出7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干警规范司法行为意识明显增强。选派37名业务骨干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进修,5名年轻干警到省、市院锻炼。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案件剖析会等,锻炼干警综合素能,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7年,泸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荣“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第九届文明接待室”、“全国最具影响力检务头条号”,被授予“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的理解信任。在此我代表泸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是:检察职能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举措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在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势下,检察队伍思想波动,少数检察干警没有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责任与担当意识不足;三是检务保障还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县委的领导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泸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泸县加快“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和深度融入泸州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机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职,忠诚担当,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护航泸县经济转型发展。

        一、深刻领会新思想,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引行动、强化担当。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精神、新目标和新要求,把检察工作摆到新的发展阶段中来思考和谋划,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二、牢牢把握新趋势,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法治保障,推进平安泸县建设。加大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更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原则,依法惩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毒等暴力和多发性刑事犯罪。着力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泸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积极回应新期待,大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加强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障。全面打造现代智慧检务,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化转型升级。

        四、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全面落实新一轮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办案流程、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责任”。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按要求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牢固树“四个意识”,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

        五、认真落实新要求,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党章,争做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检察干警的价值追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检,下大力气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加大检察文化建设,以检察文化引领检察工作。突出培养职业化专业化业务人才,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履职能力要求。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面对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泸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推动检察工作,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努力开创泸县人民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泸县“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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