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4月27日,泸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关工委等单位揭牌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首次联席会议上,八个单位会签了《关于联合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司法机关及相关单位在家庭教育干预中的职责分工,并向聘请的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师颁发聘书。
与会人员就下一步工作站的协作方向、帮教方案等开展交流座谈,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下一步,泸县检察院将致力于把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涉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延伸检察职能,加强部门联动,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该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为一体,主要针对怠于履行、不当履行监管义务以及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或者其他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定制化强制教导,也就是为“问题父母”如何“依法带娃”提供定制化“康复治疗”。同时,还将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校园欺凌、婚姻家庭等多主题、多元化讲座,聘请专业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亲子互动课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等活动,为家庭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