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合江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显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过去一年,守望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步履坚实
2017年,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五个新合江”和全县脱贫摘帽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把握社会治理新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法治权威。坚决打击“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犯罪,以及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盗窃、抢劫、诈骗等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犯罪。依法严惩性侵、拐卖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贩毒等犯罪。认真开展打击盗抢骗、打黑除恶、“三打一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批捕96件118人,提起公诉191件229人,移送市检察院办理重罪案件2件3人。与县法院会签《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简化起诉、庭审等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增强打击实效。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联合法院、公安局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实施办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创新了坦白情节精细化评判机制。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等从宽处理,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38件4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件4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严格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落实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发布了《合江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总结了未成年人检察前3年工作经验,明确了未来工作重点。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依托“荔检心约”等7个专业团队,联合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构筑起覆盖全县的“7+N”社会网络,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打造的“七色花”法治品牌被评为全市“依法治市特色创新项目”。2017年4月,又启动了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已到11所学校开展了主题法治巡讲。依法打击诉求无理的缠访闹访行为,对2名涉嫌犯罪的长期非法进京上访人员予以批捕;健全来信、来访、电话、互联网“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26件控告申诉案件息诉罢访。2017年,我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检再次授予“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落实反腐倡廉新要求,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保持惩腐肃贪力度不减,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12件15人、渎职侵权4件4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开展了医保、扶贫、社保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查办医保系统领导干部收受贿赂3件3人,村(社区)干部在扶贫、社保、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贪污犯罪4件8人,介入安全生产事故同步开展渎职犯罪调查。查办的张云毕、李星科贪污危房改造款案,2017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遏制和减少腐败。主动到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作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主动与县邮政公司共同打造“预防邮路”,组建专业宣讲团和“预防邮路志愿服务队”,深入乡镇、部门、企业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在个案查办中同步开展案件剖析、预防教育,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份;对各类工程建设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70件次;完善督促履职制度,发放《督促履职通知书》,提醒涉案单位整改堵漏,督促职能部门责任人员认真履职。
积极转变办案模式,不断提升案件查办效率。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整合办案资源提升侦查力量,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实名举报核实答复、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等辅助突破案件2件,依托市检察院电子实验室建设开展远程电子数据勘验3件,自侦办案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回应司法公正新期待,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把握捕诉条件,不批准逮捕58件83人(证据不足不捕29人,无逮捕必要不捕50人,不构成犯罪不捕4人),作微罪不起诉12件14人;开展立案监督2件3人,追捕1人,追诉2人;对侦查活动存在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2份。加强裁判形成过程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加强裁判结果公正合法性审查,对1件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改判;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构建诉讼过程、结果、执行“三位一体”的诉讼监督体系,办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7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件,监督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件,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2件,办理支持起诉1件。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法院等部门在案件移送、执法协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规范使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稳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前期走访摸排,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13人,向办案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人。继续开展“减、假、暂”、罪犯交付执行、留所服刑、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督促监管场所按期交付执行罪犯6人,针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5次。针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存在问题,开展脱管、漏管、虚管常态化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3件3人。
四、围绕脱贫摘帽新目标,做好检察扶贫绣花功夫
一是精准履职,清除脱贫攻坚各类障碍。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件8人,力促政策落地,确保“暖心钱”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贫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县扶贫移民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精准扶贫中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对因受刑事犯罪侵害造成经济困难、生活贫困,符合救助条件的9名精准扶贫户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到位司法救助资金4.3万元,还帮助3名贫困被害人获得司法部门法律援助,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发挥检察机关的职业优势,将法理、事理、情理相结合宣讲国家法律和政策,争取贫困户理解与支持,引导贫困户自助脱贫,保障脱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精准施策,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认真指导联系的先市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选派第一书记入驻贫困村先市镇贾山村,全院干警同先市镇贾山、罗院子村103户贫困户结对帮扶,以“5+2”“白+黑”模式,帮助贫困户建档立卡,指导帮扶对象推进产业发展,协助贫困村争取项目资金。2017年,贾山村实现村脱贫,帮扶的贾山、罗院子村贫困户如期脱贫。此外,先后帮助4名贫困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并为其争取到社会救济款,防止因贫重新犯罪。
三是精准监督,推动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加强同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扶贫移民局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紧紧盯住“整村推进”、“一事一议”等实施时间较长的扶贫项目,对资金流转实行动态监督;结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梳理风险,有针对性地向乡镇、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五、着眼司法改革新部署,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素能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着力增强“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提升合江检察队伍的政治站位。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搭建业务竞技场,开展岗位大练兵,举办庭审实质化观摩庭,组织公诉论辩、侦讯模拟,增强检察官实战能力;全覆盖开展业务轮训,组织援藏和上挂锻炼,开拓视野,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开设“三个讲堂”,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围绕“立足三江 服务荔城”检察工作主题,推进以“一院一廊一沙龙”为载体的检察文化建设,以文化引领推动工作发展。2017年,我院再次被省检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坚持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行“三防三卡”廉政风险防控分级管理。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检务督察,对执行纪律禁令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落地生根。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建设融入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我院被市纪委评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办法,对案件流转程序、文书制作、赃款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开展动态案件监督416件,事后质量评查113件。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主动在检察门户网站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9件、法律文书282份。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专项检查、案件听证、旁听庭审等,监督案件83件。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接待律师查询、阅卷107件(次),听取律师辩护意见128件(次)。
强化检察队伍管理,稳妥有序推进检察改革。对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统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认定追究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和线索移交等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获得最高检“文明接待室”等集体荣誉26项,唐洁同志记省检院“二等功”等个人荣誉57项。我们取得的成绩,凝聚了全院干警的努力,更离不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员额制检察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类人员”相应的职业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落实;三是个别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不规范,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聚焦合江发展,继续谱写检察新篇
2018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合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五个新合江”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领会和掌握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合江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对校园欺凌等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和预防力度。要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围绕建设法治合江,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行使监督权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维护法律权威。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集成度。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促进司法公正,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五个新合江”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 三打一整治:打击传统侵财犯罪、打击网络侵权犯罪、打击涉枪犯罪、继续整治重点地区犯罪;
2. 坦白情节精细化评判机制:是对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坦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坦白情节的精细化认定,根据坦白的时间和内容,作出从宽幅度不同的量刑处罚;
3. 减、假、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4. 三个讲堂:我院为提升干警素质开设的荔检讲堂、道德讲堂、法治讲堂;
5. 一院一廊一沙龙:我院检察文化建设中打造的庭院文化、走廊文化、检察沙龙文化体系;
6.三防三卡:风险防控提醒卡、苗头防控预警卡、违纪防控纠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