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4日在合江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显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在发展进程中
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2012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着眼稳定大局,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始终将建设平安合江、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为合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机关的配合,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 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64件720人,提起公诉994件1325人,重罪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8件115人。其中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19件289人;对“两抢一盗一诈骗”等侵财犯罪,提起公诉307件444人;对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提起公诉6人;对涉毒犯罪,提起公诉125件148人。2015年,荣获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和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依法决定不逮捕189件276人,决定不起诉51件7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5件17人,附条件不起诉9件12人),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57件68人。探索制定并实施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实施办法》和《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细则》,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保障社会稳定。完善首办责任制,推行乡镇检察室常驻工作制和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预约接待等措施,建立起来信、来访、电话、互联网“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并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帮助”相结合的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五年来,共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689件次,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引导159名当事人服判息诉,并帮助136人得到法律援助,27人得到国家司法救助,235人得到专业人员心理帮助。派驻的榕山、九支2个检察室接待咨询群众1115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517份,受理举报线索88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45人,协助化解矛盾纠纷38起。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致力改善民生。组织干警向联系帮扶的先市镇贾山村、金钩村困难户“送温暖”,送去米、油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慰问金,计3万余元。为贾山村争取到总投资约120万元的沙溪子涵洞桥建设项目,争取到48万元项目资金进行分散供水建设,帮助贾山村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协调引进了贵州省正安县旭民种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打造辣椒种植示范点65亩;协调引进川南家具厂,解决贾山村3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目前,正与湘云鲫养殖有限公司洽谈,在贾山村8社养殖100亩湘云鲫。
二、坚持查防并举,不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打虎”与“拍蝇”相结合,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77件8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5件64人,渎职侵权犯罪22件2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一是突破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在市检察院的指挥下,办理了广安市委原常委蒋英胜受贿700余万元等贪贿案件3件,查办的古蔺县委政法委原书记欧鹏受贿330余万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件。二是突破了100万元以上职务犯罪案件。先后查办了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刘刚受贿110余万元、县中医院原副院长洪流等人受贿240余万元等贪贿案件6件。三是突破了“零口供”定罪案件。查办的古蔺县安监局原局长王从顶受贿案,王从顶在侦查环节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我院从收集和固定间接证据着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王从顶收受贿赂399.55万元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后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此外,还查办了先市镇党委原书记牟立新受贿,正科级领导干部兰正书、熊联彬滥用职权等乡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9件。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民利案件。把发生在农村土地整理、农村饮水安全、土壤有机质提升、村级公路改造、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25人。2016年,围绕国家脱贫攻坚大局,开展了“乌蒙山区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小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查办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等项目中职务犯罪,立案查办涉农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6件14人。先后查办了先滩镇老龙口村原四职干部侵吞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车辋镇五明村原四职干部侵吞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等案件。
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办案质量。建设完成远程提讯系统和电子示证系统,落实了自侦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2016年,我院配合市检察院做好“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开展远程电子数据勘验工作,提升检察技术服务自侦突破案件的能力,适应大数据时代办案挑战。目前,远程电子数据勘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相关工作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开展社会预防,在全县27个乡镇、65个部门、30余个村社开展了112余场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发放“口袋读本”4000余本,教育干部群众累计2万余名。2016年,为更好服务精准扶贫,在市检察院的组织下成立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深入到先市、榕山等乡镇开展了专题宣讲。坚持开展个案、系统预防,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1份,促进行业整治和行业自律。坚持开展同步预防,及时介入合江县长江大桥等重点项目工程,对招投标的工程材料单进行联合预审,对建设单位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创新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社会管理方式,发放《督促履职通知书》,提醒涉案单位整改堵漏,督促责任人员认真履职,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延伸到案前提醒。
三、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中,建立了量刑建议工作制,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1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件12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中,构建起诉讼过程、结果、执行“三位一体”的诉讼监督体系,办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68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2件,建议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67件80人,向办案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1人。认真开展“减、假、暂”、罪犯交付执行、留所服刑、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督促看守所按期交付执行罪犯46人,针对看守所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0次,针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4次,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4件4人,减刑案件2件2人。强化驻所检察“两网一线”建设,实现驻所检察监督无盲点,顺利通过“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复查评定。
四、围绕规范创新,倾力打造荔城检察法治品牌
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务工作机制创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建设,制定运行系列制度规定,着力塑造荔城检察法治品牌,增强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解决,主动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建议,将汇集的24个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树形象。同时,做好司法便民利民配套建设,升级改造“检察服务大厅”,为来院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获得更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支持。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2016年满分通过最高检复查验收。
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了加强案件管理,专门成立了案管中心,严格执行最高检《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研发完善了案件流程监控标准,对办案中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同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和程序规范。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对51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对12件职务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引入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2015年底,成功创建为全市唯一一个“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不断探索实践检察工作创新。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制定并实施了《专家辅助人工作办法(试行)》、《证人保护制度》,成功举办了3次全市庭审实质化观摩示范庭。制定了《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侦查规则》等系列制度、规定,快速适应修订的刑诉法。推行的《专家辅助人工作办法(试行)》获省、市两级检察院全文转发,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2016年,通过组建“荔检心约”心理咨询、未成年人成长护航等7个团队,在全县范围内,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打造的“七色花”法治品牌,被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依法治市特色创新项目”。
五、抓好队伍建设,加快适应司法体制改革
围绕基层院“八化”建设,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保障各项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强化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中国梦”主题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增加“做合格检察官”内容,升级开展了“两学两做”学习教育,该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开展了以新修订“两法”为主要内容的“每周一讲”,开设了“三个讲堂”;多形式岗位练兵,通过法律文书制作、论辩对抗、侦讯模拟、精品案件评比、疑难案件研讨等形式,提升干警实战能力。公诉、未成年人检察、自侦办案等工作先后荣立三等功。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集全院干警之力,结合合江地域文化特色,突出“立足三江,服务荔城”检察文化主线,提炼出合江检察八字院训,以及“荔、竹、山、江”合江检察精神,同时对办公环境进行了改造升级,营造了健康向上、公正廉洁、进取奉献的机关氛围,成功创建为“省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强化人才培育,推进司法改革。分岗位、分类别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级培训798人次;培养并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8名。我院干警代表省检察院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全国“合适保证人制度的探索与研究”研讨会,作了主题发言,还参与了最高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检察工作指引》的编撰工作,得到最高检通报表彰。2人勇夺省“十佳公诉人”,3人荣获市优秀公诉人,3人被评为市优秀侦查监督能手。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经过报名申请、资格审查、遴选考核、研究决定等程序,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24名,并于今年12月8日宣誓履职。
强化管理监督,打造阳光检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大整顿,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浮拖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清廉检风。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结合检察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清查等四个专项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行“三早三卡三送”预警提醒,完善风险防控。深入开展“七廉”文化进机关活动,成功创建为“全县廉政文化教育示范机关”。同时,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12次,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执法专项检查、旁听案件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听证等20次。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在检察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典型案例89例,及时依法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37件、法律文书42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045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创建和巩固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省档案一标”、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28项集体荣誉,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等先进个人249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合江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群众诉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极少数干警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庸、懒、散”现象,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极个别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对检察工作的宣传还不到位,创新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培养。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坚定信仰、坚守法治,在新的起点上
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今后五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职,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落实好“工业强县、商旅活县”核心发展战略,推动“五个新合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按照中央一系列治国理政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合江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做到执法维系全局、办案考虑发展。在履行职责中,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具体化。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二、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新进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丰富检察文化食粮,培养专业型人才。牢牢把握改革方向,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做好分类管理,促使“三类人员”正确履职尽责。全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完善轻微刑事犯罪诉前和解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处理机制。
三、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源头治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更好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力度与办案效果等关系,促进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
四、健全服务群众机制,增强社会满意度有新举措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改善民生。积极探索专群结合、便民利民的新途径、新方式,完善社情民意收集转化机制,使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不断推进检察便民利民配套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各位代表,在全面落实“工业强县、商旅活县”核心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个新合江”的进程中,县检察院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合江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两抢一盗一诈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诈骗。
2.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刑事和解:指在犯罪发生后,在司法机关主导下,促成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对于和解协议,司法机关予以认可后,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处分时酌情考虑的量刑建议情节。
4.零口供:是指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其实施或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口供。
5.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6.减、假、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7.“七色花”法治品牌:在合江县检察院倡议下,全县整合宣传部、法院、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等社会资源力量,组建了心理咨询团队、未成年人帮扶团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团队、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宣讲团队、网络普法团队、法治宣传公益演出团队等七个专业团队,从介入心理辅导、进行物质救济、关爱留守儿童、开展未成年帮教、深化法治宣讲、推行网络普法、举办法治演出等方面,给予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关爱和保护。
8.三个讲堂:“道德讲堂”、“今天我开讲”、“荔检讲堂”。
9.基层院“八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10.合江检察八字院训:尚法、厚德、奉献、卓越。
11.合江检察精神:“外在玉洁,内在赤诚”的荔枝精神、“高风亮节、虚心务实”的翠竹精神、“刚正不阿、睿智达观”的青山精神、“襟怀坦荡、奋斗不息”的大江精神。
12.三类人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