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包括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和督促落实,有利于检察机关完善案件办理和提升履职能力,也有利于将人民监督员从纯粹意义上的“监督”转变为实质意义上的“参与”,从而整体上实现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让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公平。
5月23日,合江县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一起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跟进监督行动。
三名人民监督员在合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薇的带领下至现场实地查看,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顾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办理前期的走访调查情况、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危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履职的法律依据,阐述了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说理性,并现场查验了现阶段整改落实情况。
市级人民监督员 张江全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保护红色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积极作为,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希望检察机关继续跟进监督,也希望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红色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修缮。
市级人民监督员 罗南平
通过参与此次监督,使我们深刻认识红色文物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好、宣传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更好地履行好人民监督员职责。
市级人民监督员 陈应良
我对检察机关落实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的方式方法表示认同,推动红色资源的保护工作案件化、协作化、常态化是很有意义的,希望能把本案的办理经验复制到更多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中去,扩大成效。
省人大代表 腾刚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红色文物资源保护合力,为激活红色文物资源生命力、开发利用好红色文物价值贡献了检察力量。希望合江县检察院以点带面,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工作走实走细。
县政协委员 莫剑蓉
合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进革命文物旧址保护工作,切实用法律手段扞卫英烈尊严。接下来,希望检察机关加强红色资源法律保护宣传工作,推进红色资源公益保护机制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积极氛围。
红色文物资源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是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上“活教材”,为强化保护,合江县检察院一方面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助力行政机、管护单位关强化保护职责,一方面通过在红色文物旧址设立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阵地、常态化开展党建活动的方式,加强干警政治属性培养、落实对红色文物的长效监督。
下一步,合江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公益诉讼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深度融合,深化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理念,通过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和督促,努力把案件办理向“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优化,加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