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跨区域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在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协作机制的签订,标志着重庆江津、四川合江两地检察机关正式启动跨省联合工作机制共同保护塘河流域,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两地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签仪式。
根据协作办法的商定,两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塘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的案件查办力度,纠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一是构建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二是建立案件协商机制,三是搭建跨两省的信息交流平台,四是建立定期联系会议机制,五是建立人员合作交流机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文军表示,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江上游和西部生态环境的关键一环,江津检察院将与合江检察院真诚合作、共同努力、双赢共赢,筑牢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将服务保障川渝两地经济圈建设。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显忠表示,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塘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有利于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为更好地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塘河流域发源于四川合江县,在江津区塘河镇流入重庆境内,塘河在江津区境内河长40KM,流域面积300KM,生态环境资源丰富,人杰地灵,孕育了塘河古镇、白沙古镇等知名的历史文化名镇,此次跨区域协作机制的的建立,将实现塘河流域内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将有助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