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炼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接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通知(古委组干〔2020〕338号),县委决定闵炼同志任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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