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典春等二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接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通知(古委组干﹝2020﹞52号),县委决定,免去: 陈典春同志中共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张锐同志中共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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