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岭等二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接古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知(古人常〔2020〕23号),经古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黄 岭的古蔺县人民检察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 勇的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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