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明等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柯 明同志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游 静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特此通知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6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30-7100880,举报邮箱:glxrmjcy@126.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川公网安备 510525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