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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19日在古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邵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这五年,是古蔺检察在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五年,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在改革中落实、在巩固中深化的五年,是古蔺检察队伍淬炼政治品格、砥砺初心使命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五年来,我们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赤诚的检察初心服务发展大局

        全力以赴助力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对口帮扶2061022名贫困群众顺利脱贫,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一系列工作任务。依法严惩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办理该类案件100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向贫困户、事实孤儿等5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9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设立精准扶贫检察联络站,开设检察园地,深入贫困村组织法治宣讲200余场次。成功承办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暨第一书记培训会,法治扶贫成果受到省检察院冯键检察长充分肯定获评“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典型事迹报告会上作交流。

        积极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深挖执法办案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运用检察建议参与源头治理,意见采纳率达100%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2000回复率100%落实检察长接访信访积案“包案化解”机制,检察长带头接访化解34件次。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实现进京“零上访”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抽调干警积极投身委统一安排部署的疫情防控值守工作推动联防联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审慎办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一起涉疫熔喷布诈骗案件,成功为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凝心聚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司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办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2221人,营造正常有序、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率达100%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负责人均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为长期因“诉”负累的10家民营企业“松绑”“解绊”,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落实检察官对口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检察长带头走访民营企业,提供“点餐式”法治服务,解答法律问题150余次,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推企业合法合规高质量发展。

        务实笃行筑牢绿色生态屏障。践行“两山理论”,紧盯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服务古蔺绿色发展。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6件,督促补植绿化150亩,补种造林3万余株,治理水域污染35140 余亩,治理农村污染土壤70 余亩,办理的四川省某酒厂向赤水河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第二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1527人,监督增殖放流12次,投放鱼苗30万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26次,构筑公益保护坚实检察屏障,获评“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二、五年来,我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坚实的检察担当回应群众期盼

        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始终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案件线索12条,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429人,办理涉关系网、保护伞案件35人,开展财产刑专项监督,依法督促追缴涉案人员财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害、腐蚀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重办理甘某飞等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恶势力犯罪一案,坚决遏制黑恶犯罪向未成年人蔓延。一体推进打击犯罪和社会治理,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促进“行业清源”。聚焦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11个,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

        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刑事犯罪。一方面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传统暴力犯罪,始终秉持从严打击、从重处罚的高压态势,共办理该类案件325386人。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成功办理古蔺建县以来最大毒品案件。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办理跨省市流窜作案的团伙电信诈骗、洗钱案件8件,涉案资金达3亿元;办理网络赌博案件16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形成强大震慑。

        倾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惩治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2192人。贯彻“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理念,办理的“范某某盗窃不起诉”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与县委政法委共同搭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格化管理平台,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检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托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制度,办理的“陈某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与县教育系统共同打造“纽扣课堂”,实现法治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偏远山区覆盖延伸,以法治浸润助力乡村振兴,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严从速打击食品领域犯罪,集中办理了一批农村地区病死牛肉制品案件,其中项某某等人跨省销售病死牛肉制品一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协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办理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被非法出售的个人信息多达98万余条,针对此类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职能部门加强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严格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成立青年志愿队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推动主管部门整改,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着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托两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帮助6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00余万元,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三、五年来,我们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扎实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稳中求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164件。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五年共起诉职务犯罪48人,审查起诉全市首例司法人员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139人,轻罪案件起诉率从96.8%降至85.4%;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2件,审前羁押率降至3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加强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的同时,延伸监督范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国率先制定工作办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监督。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看守所羁押安全风险、在押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实现五年来看守所安全管理“零事故”。

        精益求精做好公益诉讼。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均排名全市前列创新一体化办案机制汇聚共治合力,与赤水河流域毗邻县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省协作机制,办理的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并受邀作为唯一的基层检察院代表,参加全国“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守护古蔺红色热土,率先在全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积极宣传英烈保护法,通过实地走访收集案件线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开展红色遗迹保护专项行动,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高质高效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1件,提出监督意见64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与法院建立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协作机制,依法支持特殊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件,提出监督意见18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办理的段某某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四、五年来,我们谋深谋实、善作善成,以稳进的检察改革确保依法履职

        各项改革稳妥推进。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6人,转隶人员12人,深化监检长效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合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健全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机制建设,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使司法责任制在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真正得到落地落实。按照“捕诉一体”办案要求,推动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履职增效。

        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积分制”人员流动激励机制》等管人治事制度23项,助推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运转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通过发布办案期限预警、制发流程监控通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公务员考核和司法绩效考核为重点,优化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引导检察干警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

        司法效能全面提升。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制约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55%上升到2021年的90%精准量刑建议提出率从21%提升至99%量刑建议采纳率98%严格控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比”降至1.08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讼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五、五年来,我们强基铸魂、砥砺前行,以坚定的检察忠诚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基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成功创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党支部”、“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先进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示范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持之以恒做实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63件次,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风险点查改,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18个,进一步坚定队伍政治忠诚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重要工作开展情况1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务活动、开展视察调研22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理拟不起诉等公开听证案件216件,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13场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0条、生效法律文书1168份,通过“两微一端”推送信息1190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持续强基固本建强检察队伍。巨木参天必固其根,大河奔涌必浚其源。通过提拔任用、上挂学习以及“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培养人才、拴心留人今年从汕头市检察院引进两名优质法律人才,首次实现“检察人才净流入”。建多元化人才培育机制,选派四批业务骨干分赴甘孜州、凉山州开展援藏援彝工作;大力开展“检察实务课堂”培训以政治轮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培训220余场次选送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四渡赤水”干部学院培训120余人次,全面提升干警素质。2020作为全国唯一的基层检察代表,邀参加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十三五”时期,伴随着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古蔺县检察院履职服务大局更加主动,队伍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先后获得“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共计231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单位的热忱关心、支持帮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办案护航发展服务大局还不够精准。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仍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下大力气逐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新时代呼唤新精神,新时代催生新作为。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决扞卫“两个确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饱含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人民的无限赤诚,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自觉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手段、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勤学尚思苦干的钻研精神,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两大主题,始终坚持“干在实处、攻坚克难、率先突破、走在前列”四个导向,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生态立县、酒业强县、农旅富民”三大战略,推进落实“八个古蔺”建设任务,为着力打造泸州“一体两翼”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建成西部百强县和建设中国百强县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日常,以“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制度、融入日常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十四五”期间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重点工作,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高质量建成西部百强县,奋力进军全国百强县目标,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的监督力度;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探索,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建立民营企业保障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对郎酒、仙潭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紧盯“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强化“四大行业”源头整治,从严从重办理“沙霸”、“矿霸”等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忠诚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聚力民生改善攻坚,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法治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做细做实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规范信访秩序;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持续优化“纽扣课堂”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印,争创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建立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组建涉农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聚焦办理影响农村地区稳定案件。做深做实政法干警驻网格”实践活动,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推进平安古蔺建设。

        四、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面对人民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法治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健全提前介入侦查、捕后跟进指导等机制;探索刑事案件羁押听证制度,探索推广“电子手铐”,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规范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刑事案件类案追诉标准指引,推动公检法同堂培训和司法交流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建设泸州南翼地区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全面落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协助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五、从严从实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唯先必争、唯旗必夺”工作理念,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努力争创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大力开展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依托实战培训、青蓝结对等举措,锻铸与时代和人民需要相符的更高专业能力和更精专业水准的检察队伍。扎实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靶向发力,全力打造智慧检务工程,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持续优化办案流程和案件质量。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回望过往的奋斗路,我们心潮澎湃;眺望前方的奋进路,我们豪情满怀。立足新时代,扛起新使命,踏上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历史担当,以更高质量、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以滚石上山的韧劲、爬坡过坎的拼劲、逆水行舟的冲劲、舍我其谁的闯劲,敢字为先、干字当头,为谱写新时代古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解释

         

        1.“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检院提出的检察工作内容,“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即高检院第一至第十检察厅对应的检察业务,依次为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件比: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最高检创立案件比旨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4.“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的规定。

        6.“四号检察建议”: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4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书指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7.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机关或组织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政法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使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207月,中央政法委牵头部署开始试点,2021年起自下而上逐级铺开,2022年完成。

        9.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0.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对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二年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出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或者对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出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经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而没有及时撤销案件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超期未办结的。

        11.行政非诉执行: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12.“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信息网络领域,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止涉诈重点人员出境作案;自然资源领域,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整治非法采沙活动;交通运输领域,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严惩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整治非法改装运输等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领域,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铲除背后利益集团。

        川公网安备 510525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