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古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庆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古蔺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重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打造特色检察品牌、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下功夫,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脱贫摘帽”工作。扎实开展结对帮扶。选派干警到村任驻村工作组成员,抽调42名精干力量到桂花香楠村、东新渔洞村开展结对帮扶;全面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组织干警常态化下沉开展帮扶,全力完成“脱贫摘帽”迎检任务。积极开展法治扶贫。找准扶贫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结合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法治扶贫工作。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参与调解民间纠纷40余件;向13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元。协助上级院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职能,积极为省、市检察院联系帮扶古蔺提供服务保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营造宣传氛围。既利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新闻报刊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又结合脱贫攻坚入户开展宣传,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全面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通道等方式,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从严打击黑恶犯罪。严把办案标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22人。
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邀请县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到我院参加主题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收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听取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该类审查逮捕案件13件16人,审查起诉11件18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二、发挥刑事检察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古蔺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27件324人,审查起诉案件316件487人。严惩暴力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古蔺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33件36人,提起公诉109件121人。严惩侵财犯罪,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依法办理诈骗、敲诈勒索、“套路贷”等犯罪案件18件22人。严惩食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4件8人。严惩职务犯罪,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审查起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其中,李某等三人贪污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质职务犯罪案件”。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认真落实“1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县教体局的沟通协调,推动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代表四川省接受高检院和教育部联合督导检查,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得到督导组的一致好评。牵头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与卫健局、教体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发现难和证据固定不及时等问题,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的肯定。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检察长带头到中小学讲法治课,选派优秀干警到部分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到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受众3000余人次;制作普法光盘分发各中小学校播放,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结合地域特点,精心打造“北纬28度未检工作室”特色品牌。工作室获评“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办理的两件案件分别获评“四川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团队负责人获评“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供12309网站、电话、实体大厅等便民检察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控告、申诉、申请国家赔偿、法律咨询等事项。认真执行信访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让群众及时掌握其信访件办理情况。做实维稳基础工作。完善维稳应急预案,细化信访维稳工作措施,抓好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释法说理工作,切实维护大庆之年社会和谐稳定。
三、突出法律监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活动监督。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文书11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11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纠正漏捕2人、漏诉4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件,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监督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期满收监执行案件6件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件7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提出社区矫正纠正意见12件12人;认真开展特赦工作监督,准确把握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特赦政策,依法监督特赦案件9件。牵头建立高风险在押人员快捕快诉快审机制。与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古蔺县高风险在押人员快捕、快诉、快审机制》,既降低了办案风险,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件。着力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检察监督,畅通“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8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如,针对宋某某不按时支付32名农民工工资(合计36.9413万元),且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这一情况,向县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着力支持困难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帮助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维护其民事合法权益。如,在办理某镇一养父性侵害其未成年养女犯罪案后,出庭支持未成年被害人亲生母亲提起确认收养关系无效的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认定该收养关系无效,撤销了被告的监护人资格,未成年被害人终于回到亲生父母的怀抱。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线索摸排。深入乡镇、村、社摸排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案件线索,分类建立台账,并逐一调查核实。认真抓好案件办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向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共同加强社会治理。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件。如,针对城区多家餐饮店通过“美团”等外卖平台违规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主管部门积极整改,切实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探索创新。牵头与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建立跨省生态环境检察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巡河、会商办案、信息共享、互移案件线索等,共同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该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公益诉讼工作报告时,例举了我院跨省协作机制和相关案例。11月,我院办理的“四川、贵州跨省协作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狠抓改革落实,进一步提升检察权运行质效。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等管理机制,加强对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做到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均在一线办案,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落实“捕诉一体化”改革。将原来的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人员和业务进行全面整合,由同一检察官全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推动办案效率的提升,实现类案专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的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检察管理进一步扁平化,检察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将社会调查评估等工作流程前置到侦查环节,为审查起诉阶段量刑建议奠定基础;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实现“值班律师全覆盖”,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强化量刑规则学习,进一步提升精准量刑能力。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54件191人,占法院同期案件总数的58.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1.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结合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6篇。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105条,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销号。
大力开展业务能力建设。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派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参加业务培训3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政法大讲堂、蔺检大讲堂等各类培训10余次,促进干警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开展检校合作。与成都大学法学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助共赢。大力开展业务竞赛。举办辩论赛、案件质量评比等活动,促进干警实战能力的提升;选拔两名干警代表我县参加全市国家安全知识竞赛并获第二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和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压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抓好日常教育和管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检务督察等基础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记录和报告的规定》等“三个规定”,做到依法办事、公正司法。
六、坚持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检察工作规范运行
紧紧围绕检察环节的规范运行,自觉做到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监控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实现办案流程全程监控、规范运行。共发布办案期限预警通报40期,有效预防案件超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次,制发评查通报7期,做到“点名、点案件、点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办案质量。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日常联系,主动把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向县人大作检察工作报告1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2次;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和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听证、来院视察等50余人次,参加我院举办的“劳动者走进古蔺检察”“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加大检务公开工作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案件流程信息600余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法律文书200余份,检察动态信息3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获得“四川省先进政法单位”“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一等奖”“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十大法治人物”等集体和个人荣誉49项(其中,省级以上14项)。古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改革后,群众对检察工作职能了解还不够多,检察宣传还有待加强。二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力度还不够大,方法还不够多,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智慧检察程度还不高,人工智能、大数据辅助办案还需加强。四是检察人才流失较为严重,还需进一步解决好拴心留人难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逐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古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古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撤县设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古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发展大局抓服务,实现履职尽责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升检察服务和保障能力,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产业项目建设、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领域犯罪,助力法治古蔺建设。
(二)围绕安全稳定抓办案,实现履职尽责有新举措。深入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依法严打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暴力犯罪,依法惩治多发性、涉众型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严惩“黄赌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动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创造性开展涉检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强化“以案释法”和“法律八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三)围绕公平正义抓监督,实现履职尽责有新成效。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紧盯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关注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以及行政执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优化“公益诉讼”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能,破解协作瓶颈,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围绕制度建设抓创新,实现履职尽责有新发展。严把员额检察官入口,优化办案组织,科学考核评价,助力提高工作质效。继续贯彻落实好“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强化扁平化管理,增强工作活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互联网+检察”模式,提升智慧检察水平。
(五)围绕从严治检抓队伍,实现履职尽责有新气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纪问责。强化办案监控,坚决执行“三个规定”,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强化业务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多渠道培养专业人才,夯实队伍基础。加大检察宣传,积极选塑先进典型,激励争先创优,不断提升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20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奋斗,努力谱写古蔺检察新篇章,积极为古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3.“1号检察建议”,是指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编号为1号。该建议书中,高检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当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
4.强制报告制度,即规定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伤害等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个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特殊在押人员快捕快诉快审机制,是指将身患严重疾病、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年满75周岁以上等三类在押人员纳入高风险在押人员,由检察院统一制发告知书、提醒卡,及时送公安、法院案件办理部门,督促其优先办理,
7.北纬28度未检工作室,是指古蔺县检察院创立的未检工作室,因古蔺地处北纬28°而得名。该工作室以“传递司法温暖,护佑二八年华”为工作理念,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开展犯罪预防和自护教育活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抚慰、援助、救济未成年被害人,撬动社会力量全方位关爱未成年人。
8.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机关或组织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
11.十大业务,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至第十检察厅开展的对应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