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新闻发布会
        做深做细检察禁毒工作 助力打赢三年禁毒战
        时间:2021-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6月22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了新闻媒体记者和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主持发布会。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介绍四川检察机关参与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成效。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最高检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履行禁毒责任,积极参与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为四川毒情形势持续好转、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禁毒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贡献了检察力量。
          2018年–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毒品案件17677件23354人,起诉20380件27763人。其中,2018年、2019年案件量基本持平;2020年降幅明显。提起公诉的毒品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强化组织领导 增强禁毒责任担当
          1、系统谋划,高位推动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就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参与综合治理、开展预防教育等工作多次提出要求,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毒品问题调研,两次带头办理重特大毒品案件并出席法庭,彰显四川检察“铁腕禁毒”的鲜明态度。各市、县级检察院将禁毒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禁毒办负责统筹,形成检察长带头履职、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联动配合的良好格局。
          2、细化措施,压实责任
          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参与四川省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地落实。省检察院禁毒办根据院党组安排,制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严格督导考核。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专班,加强与其他禁毒成员单位的协作,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立足检察职能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1、坚持对毒品犯罪深挖彻查
          注重对共同犯罪和关联犯罪的审查,坚持“积极追诉”导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900件,监督撤案149件;在审查逮捕中追捕犯罪嫌疑人475人;在审查起诉中追诉犯罪嫌疑人516人,追诉遗漏罪行1381人(件)。如,雅安市检察院办理的唐某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追诉唐某参与制造冰毒40余公斤的遗漏事实,并追诉制毒参与人王某,后唐某被判处死刑,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强化诉前主导,提升案件质量
          与省公安厅建立重大毒品案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毒品案件1005件,形成侦诉办案合力。如,广安农某某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后继续引导侦查,完善证据后经提起公诉,农某某最终被判处死缓,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3、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在总体从严基础上,注重对毒品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和区别对待,瓦解犯罪,减少社会对抗。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60%以上,较好发挥了制度的价值作用。如,成都市检察院办理的邹某等贩运毒品案,3名被告人曾在侦查环节对抗司法、拒不认罪,经检察官耐心教育,全部认罪认罚并一审服判;乐山井研县检察院办理的雷某某等贩卖毒品案,经教育引导,同案犯认罪认罚并共同指证主犯雷某某,推动诉讼顺利进行,该案被最高检选作认罪认罚从宽典型案例。
          4、强化毒品案件法律监督
          三年来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196件,抗诉意见采纳率87.5%,高出刑事案件平均值20余个百分点。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14起重特大毒品案件均获改判,4名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经抗诉被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聚焦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重点整治
          1、重拳打击制贩毒品等源头犯罪
          全力配合“天府破冰”“川01”暨全省外流贩毒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聚焦成都及环蓉地区制贩合成毒品、凉山外流贩毒等重点地区、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震慑。全省批捕、起诉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数连续3年呈下降态势。2020年成都、凉山毒品案件提起公诉数较2018年下降49.4%、70.2%。
          2、严惩涉毒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
          坚持禁毒人民战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办理涉毒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6件386人,移送“保护伞”等线索11条。成都、凉山等地对一批跨境走私贩运毒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成功起诉、审判。雅安市检察院在办理黄某等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深挖并移送线索,3名公职人员因毒品犯罪相继被查处。
          3、着力遏制寄递毒品犯罪势头
          依法严惩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毒品贩运活动,办理案件253件342人。省检察院牵头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构建打击和预防寄递毒品犯罪协作机制,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禁毒责任意识和线索发现能力得到增强。如,遂宁市某快递公司及时发现邮寄物异常,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动提供通话语音记录,成功侦破一起运输毒品案。2020年,全省寄递渠道毒品犯罪上升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受理起诉案件数同比下降18.1%。
          4、强化新类型毒品犯罪惩治
          依法审慎把握新类型毒品案件事实认定、性质研判和法律适用,确保打准打实。成都市检察院办理的四川首例制贩γ–羟丁酸(俗称“咔哇氿”)案在省检察院全程指导下成功起诉获判。省检察院及时调研2020年来氟胺酮(俗称“改良版K粉”,当时尚未列管)在我省吸贩毒市场的蔓延态势,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商,明确定罪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依法妥处案件30余件,并向上级提出列管建议得到采纳。
          5、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
          对毒品案件突出“打财断血”,加强涉毒资产调查和涉案财物的查扣处置,依法建议稳、准、狠适用财产刑。如,省检察院指导凉山州检察院成功办理四川首例死亡毒贩违法所得没收案,阿根某某违法所得177万余元及孳息和奥迪Q7车一辆被依法没收。深挖打击毒品下游犯罪特别是洗钱犯罪,办理涉毒洗钱案8件8人。如,乐山杨某抗诉案,杨某最终被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名下房产1套、现金及理财产品480万余元被没收,并处罚金60万元,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延伸检察职能 积极参与禁毒社会治理
          1、积极参与重点地区整治
          针对国家禁毒委、省禁毒委通报的全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和毒情类别,属地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部署安排下,主动担责,细化措施,积极投入地方重点整治。如,德阳、绵阳等市检察院会同职能部门加强易制毒设备、化学品等重点物品、行业和易涉毒场所管控,助力完善“全链条毒品治理体系”;内江、资阳等市检察院加强对包片地区毒品治理督导,积极参与农村毒品问题整治;广元、宜宾市检察院坚持重拳出击、打防结合,为本市成功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2、助力打好禁毒脱贫攻坚战
          坚持治毒治艾治贫相结合,积极服务脱贫奔康工作大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带领调研组深入凉山州一市五县,围绕禁毒助推脱贫攻坚开展专题调研,为省委决策提供建议。省检察院与绵阳市检察院联合召开禁毒防艾法治研讨会,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深入研讨检察机关参与禁毒防艾治理的路径与措施。全省检察机关选派29名检察人员赴凉山州参加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凉山州检察机关建成青少年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基地3个, 98名检察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积极参与地方禁毒治理。
          3、积极提出毒品问题治理建议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围绕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以及治理薄弱环节等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材料150余篇,提出检察建议100余份。省检察院针对全省制造毒品犯罪形势、美沙酮违规外流、毒品替代物滥用等问题开展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就禁毒防艾、寄递渠道毒品监管问题分别向凉山州政府、省邮政管理局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助力重点地区、行业毒品问题治理。自贡荣县检察院针对涉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执行脱节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有效堵塞监管漏洞,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4、广泛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
          以青少年学生群体为重点,连续3年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庭审进高校”“禁毒庭审进职中”“禁毒云课堂”主题宣传,三级联动开展“6.26禁毒宣传周”活动,覆盖师生群众百万余人(次)。全省22个市级院、15个重点县级院组建禁毒宣传团队,推动禁毒宣传常态化、专业化,涌现出“蓝盾”“点亮火把”“蓉检禁毒联盟”等一批初具影响的禁毒宣传品牌。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见禁毒”微信公众号获评2018年“全国检察自媒体二十强”。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恪尽职守,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禁毒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成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表彰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毒品办案组被最高检表扬为“优秀办案团队”。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最高检禁毒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监督、治理”并重,积极巩固、提升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围绕全省禁毒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奋力开启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新篇章。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小兰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优秀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优秀案例
          案例1:刘某某等17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例2:黄某等15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
          案例3:韩某某贩卖毒品案
          案例4:叶某某、杨某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案例5:张某贩卖毒品案
          案例6: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
          案例7:高某某、邓某某运输毒品案
          案例8:阿某甲毒品犯罪违法所得没收案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刘涛
          目前,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2018-2020)已经结束。请问,检察机关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中有哪些部署安排和工作打算?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小兰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圆满完成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各项目标任务,为我省禁毒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贡献了检察力量。
          今年4月30日,国家禁毒委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禁毒工作,要求打好禁毒严打整治攻坚战、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毒品治理体系。5月19日,省禁毒委召开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总结暨2021年工作部署会议,对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禁毒委还印发了《四川省2020—2022年禁毒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民禁毒战争。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全国、全省禁毒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安排落实。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不断深化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一是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制造毒品、贩运大宗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凉山、成都及环蓉地区重大毒品案件办案指导。二是强化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重大、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挂牌督办和对下指导工作质效,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健全完善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确保精准打击。三是积极参与禁毒重点整治。延伸办案职能,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积极参与重点整治地区禁毒综合治理,助力禁毒摘帽攻坚战。四是持续开展好禁毒宣传教育。发挥禁毒宣传团队作用,打造禁毒宣传品牌,拓展禁毒预防宣传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预防教育活动。五是抓实检察禁毒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检察禁毒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毒品办案实务培训的针对性,加大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交流研讨的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禁毒队伍。
          法治日报记者 李欣怡
          近年来物流寄递行业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物流快递方式托运、邮寄违禁物品的案件时有发生。请从检察机关办案的角度介绍一下我省寄递渠道毒品犯罪形势?检察机关在打击和防范寄递渠道毒品犯罪方面有些什么工作举措?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孔兵
          当前,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贩运毒品问题较为严峻复杂,特别是“互联网+寄递物流”非接触式贩毒,使毒品交易更便捷、更快速、更隐蔽。“严治物流寄递贩毒问题”是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依法严惩寄递渠道毒品犯罪的基础上,2020年初,省检察院又组织了专题调研,通过分析2017年以来的办案情况,发现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有逐年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了共同推进寄递行业禁毒综合治理,省检察院经研究后于2020年4月向省邮政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此后,省检察院多次会同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沟通、研究寄递毒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同年11月,三家又联合制定下发了《加强协作配合防范打击寄递渠道毒品犯罪的意见》,从线索移送、协同打击、每案倒查、联合检查、宣传教育、奖励保护、长效机制等七个方面形成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凝聚工作合力。
          一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院加大对寄递毒品犯罪的惩治、震慑力度;全省邮政管理部门也加强行业监管,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寄递从业人员禁毒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多起案件在寄递从业人员的主动举报和积极配合下成功查处。从检察机关办案数据看,2020年寄递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了18.1%,我省寄递毒品犯罪逐年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高度关注寄递渠道毒品犯罪问题,加强与公安、邮政等禁毒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犯罪,进一步推动寄递渠道毒品问题治理。
          四川法治报记者 蒋京洲
          刚才检察机关通报了一起发生在我省的“咔哇氿饮料”案件,能否再介绍一下当前我省新型毒品案件所涉及的毒品类型有哪些?关于防范新型毒品侵害,检察机关对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有些什么好的建议?
          成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何娟
          近年来,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将一些新型毒品伪装成食品、饮料进行贩卖,严重危害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在省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惩新型毒品犯罪,注重新型毒品发案态势调研分析,积极提出治理建议,并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扩大社会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对新型毒品知晓面。
          据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反映,我省已经出现“咔哇氿”“甲卡西酮”“邮票”“改良版K粉”“止咳水”等比较典型的新型毒品。其中,“咔哇氿”就是刚刚案例通报中的γ-羟丁酸。γ-羟丁酸本身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在我们成都办理的这一起全省首例“咔哇氿饮料”案件中,毒贩为了逃避侦查,就在饮料包装成分上,将γ-羟丁酸写为“γ-氨基丁酸”,以此迷惑消费者,而且该毒品主要在“KTV”、会所等相对封闭的娱乐场所滥用,难以发现和查处。
          上述新型毒品容易滥用成瘾,并导致对神经和心血管系统等多方面的损害,滥用后极容易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这些新型毒品对人体的损害丝毫不亚于传统毒品。同时,这些毒品很善于伪装,需要普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一是要拒绝“诱惑”。毒贩诱人沾染毒品的招数之一就是提供各种“礼物”免费尝试,让其沾染毒瘾再高价贩卖或者控制吸毒人员。二是要严防“毒友”。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净化朋友圈,面对劝诱要善于说不。三是要保持警惕。在娱乐场所、封闭交通交通工具内等地,陌生人提供的“饮料”“药剂”有兴奋、快乐等功效的,都有可能是新型毒品,一定不要随便接受。
          四川日报记者 任鸿
          请问检察机关在预防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方面主要开展了一些什么工作?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覃丽蓉
          预防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是四川检察机关禁毒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方面,我们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毒品犯罪,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贩卖、运输毒品,强迫、引诱未成年吸毒等犯罪行为。同时,对于涉毒品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
          另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以青少年学生群体为重点,持续加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连续九年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三级联动禁毒宣传周活动。其中,2018年以来,针对办案和调研中发现的省内个别高校、职业中学学生群体涉毒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庭审进高校”、“庭审进职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我们将主要宣传模式由“线下”调整为“线上”,创新开展禁毒“云课堂”。检察官们根据青少年学生群体特点,创作出禁毒微电影、动画、沙画、情景剧等宣传课件200余个。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校园视频网络、安全教育平台等各种渠道向师生、家长群体推送。部分禁毒宣传课件被“学习强国”等平台收录和相关媒体转发,并被部分兄弟省份检察机关采用。
          今年,我们采取线上视频普法开展禁毒“云端微普法”及禁毒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将禁毒宣传周活动推向深入。
          为了促进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专业化、常态化,自2019年起,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各市分州院、部分县院组建专门的禁毒宣传团队30余个,这些宣传团队结合检察职能、地方特色、民族特色,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宣传。目前,已形成“检见禁毒”“点亮火把”“蓉检禁毒联盟” “龙骑士”“检察蓝盾”等一批初具地域影响力的检察禁毒宣传品牌。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省禁毒委关于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成都电台记者 康沙
          刚才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组建禁毒宣传团队的情况,能否再举例介绍一下所成立的禁毒宣传团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工作成效如何?
          中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检影工作室负责人 邓航
          2020年初,在省检察院统一组织下,全省检察机关现已在22个市级院,15个重点县级院建成禁毒宣传团队。我们德阳市检察院“检察蓝盾”禁毒宣传团队就是其中之一,其前身是中江县人民检察院原蓝盾禁毒法制宣传队。2020年9月,中江县院团队得到德阳市检察院进一步整合提升,现已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禁毒普法宣传统一品牌。成立以来,我们在禁毒宣传工作中作出了一些探索。
          一是积极打造禁毒宣传专业团队,依托团队开展禁毒宣传。宣传队由8名具有较强创新思维、工作能力的90后干警组成。提出了“禁毒宣传品牌化经营”“禁毒宣传线上线下两结合”“禁毒宣传立足中江,辐射环蓉”等策略及相应具体措施。宣传队多次到西南石油大学、中江实验中学等学校为3800余名学生进行禁毒法治宣讲。为农民、贫困户、留守儿童提供“一对一”禁毒法治服务,相关工作受到中国禁毒报、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
          二是打造“互联网+”精品课程,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通过VLOG、“两微一端”、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禁毒宣传。已开展的钉钉直播禁毒教育“云课堂”,全县54万余人在线观看,获赞900余万。自编自导自演的禁毒微电影《毒殇》引起较大反响,中国禁毒、宁夏禁毒等20余家单位进行了转载,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禁毒“云课堂”精品课件和全省第四届“平安中国看四川”微电影类二等奖。
          三是创新成立检影工作室,打造禁毒宣传品牌。在省检察院“检见禁毒”禁毒宣传团队指导下,共同经营打造“禁毒检察官莫菲”品牌。目前该品牌推出《我是禁毒检察官莫菲》、《莫菲禁毒课堂》等产品,共制作并通过“检见禁毒”公众号、“检影工作室”抖音号投放视频6部,部分作品得到了中国禁毒在线等媒体转载。《莫菲禁毒课堂》投放后受众覆盖全县所有在校师生及部分家长,吸引30余万人次收看。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检察机关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让检察禁毒宣传团队发挥更好的作用。
        新浪微博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