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28万元,较2013年预算下降18.84%。主要原因是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全面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外办安排的201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12人(包括全省检察系统)。1.四川高级检察官代表团(一)6人,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拟学习考察出访国检察制度和检察官队伍管理机制建设等情况;2.四川高级检察官代表团(二)6人,出访南非、肯尼亚,拟与出访国交流双方的法律制度和检察制度、探讨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等问题。
预期将达到进一步学习了解出访国家的法律制度、检察制度,考察出访国预防和查办公职人员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并就加强查办这类犯罪的国际司法协作寻求共识,探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的可能性和途径;交流探讨建立完善检察官内部监督制约的制度、思路和办法,切实预防检察人员的失职、渎职问题。通过考察学习、交流探讨,进一步强化高级检察官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加强自身监督和约束,着力完善检察权依法运行机制,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53万元,较2013年预算增长48.04%。主要原因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系统深化检察改革的试点单位,担负检务公开改革、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试点任务较多,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四川的办案任务增加,省级检察院之间的办案协作会增多,相应的接待会增加。加之成都铁路运输两级三院管理体制改革后由省检察院直接管理人财物(不含重庆、贵阳两个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体制变化和工作实际相应调整预算数额。
201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察机关上下级及省级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预算安排 660万元,较2013年预算下降7.8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着力减少不必要的出差、调研等事务,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内部管理制度,压缩车辆购置,降低车辆日常运行管理费用。
2014年安排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00万元,按照中央确立的公务用车改革方向,停止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拟更新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中:轿车7辆,安排经费78万元;多功能乘用车1辆,安排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加上新购车辆,三级四院和两个事业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9辆(绝大多数为办案执勤用车),其中:轿车173辆,越野车30辆,多功能乘用车16辆。
2014年安排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以保障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林业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工作以及检察改革调研、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附表: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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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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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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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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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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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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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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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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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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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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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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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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