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1092件,同比上升7.9%,其中,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323件,批准和决定逮捕43003人,起诉71208人,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1452件,对法院裁判提出抗诉534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及其他机关或者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15727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弘扬了司法公平与正义。
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和经济安全。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国安厅会签意见,加大对涉国家秘密、情报类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涉枪、涉爆、通过故意撞车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694人,起诉2351人。对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加强监督,依法惩治医闹,维护医疗秩序;批捕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62人,起诉787人;批捕制售伪劣商品犯罪239人,起诉309人。依法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校园贷”“套路贷”新型犯罪,批捕838人,起诉1400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办理涉黑恶案件指导意见,联合省监察委、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确保准确有力打击。针对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行霸市、经营“黄赌毒”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共摸排涉黑恶犯罪线索208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30件,批捕2345人,起诉2227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在办案中发现并向纪委监察委移送线索77条,起诉26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特殊人群管教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共发出检察建议150份,有力推动治安乱点排查、行业作风整顿、违纪违法调查处理。
三、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728人,起诉1192人。联合7部门出台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5项工作制度,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4人,起诉322人。制定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意见,注重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防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3件、不批捕29人、不起诉29人。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办,对涉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8件。注意处理好办案与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慎重使用逮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构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多元化格局。
四、创新推进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将脱贫攻坚领域作为办案重点,批捕该领域黑恶势力犯罪86人,起诉49人;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5人;办理支持弱势、困难当事人起诉讨薪、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661件,帮助其实现赔偿、补偿经济诉求4300余万元。与扶贫移民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常态化联动机制,着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对156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80余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南充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四川经验;在巴中市召开全国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观摩会。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已选派600余人驻村帮扶脱贫攻坚。
五、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涉林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盗伐滥伐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90人,起诉1296人。积极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建立检察工作站,服务保障国家大熊猫公园四川园区建设。与兄弟省市检察院建立长江流域11省(市)、渝川滇黔乌江、赤水河流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在省内跨地域建立沱江、嘉陵江、岷江等长江流域,贡嘎山、华蓥山、瓦屋山、瀑布沟水电站水库生态检察协作、行政司法联动机制,用“检察蓝”护卫绿水青山。
六、纵深推进禁毒防艾工作。制定检察机关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针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强化10条措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批捕毒品犯罪9148人,起诉10270人。针对一起特大毒品犯罪二审案件,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以检察员身份出席法庭,发表出庭意见,提出禁毒警示。组织“巡回庭审进高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34所高校数万名大学生接受教育。凉山州布拖县、越西县检察院建成青少年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基地,取得良好效果。
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性侵、拐卖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41人,起诉697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对留守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将388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计划。全面推开亲职教育,帮助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涉法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营造家庭支持环境。与政府、学校联手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着力防范校园性侵、校园欺凌、学生被引诱犯罪等。136个检察院建成集办案、犯罪预防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办案区。
八、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2766件,依法公告或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2278件,提起公益诉讼169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5978亩,消除污染隐患及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4446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2.1万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省检察院联合7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涉案物品无害化处理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对套取政策性财政补贴、偷逃税款等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违法企业或个人停止侵害、返还国有财产,追缴、赔偿损失2.2亿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重点监督拖欠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违法审批用地许可等违法行为,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31.06亿元,依法解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涉土地1001亩。
九、切实提高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刑事案件监督中突出防范冤假错案和监督违法执行、变通执行,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纠正17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46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不当或违法情形6162件(人);对不积极执行财产刑的罪犯提出从严减刑建议882件。民事行政检察突出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88件、再审检察建议251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36件;针对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强监督,监督保险理赔、民间借贷、房地产交易等领域“假官司”76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提出监督意见474件;对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中怠于申请执行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7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审判监督。率先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和公开送达,通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整改落实。全省三级检察院公开宣告检察建议194件。
十、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推动反腐败工作纵深开展。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设定最低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按照“捕诉一体”原则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开展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办理刑事案件试点工作,为我省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供了经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听庭评议工作,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举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提升出庭公诉水平,推动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率先开展对监狱实行“派驻+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聚焦重点监狱和重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
十一、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共1078人参加培训。全面启动系统内巡察工作,对5个市级检察院、47个基层检察院完成巡察,动真碰硬紧盯问题整改。加强对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开展督导检查。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员额检察官管理,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办案不规范问题。加大对藏区、彝区检察机关的智力、财力倾斜帮扶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19名,16个集体、14名个人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省部级以上表彰。构建“一网、两平台、三中心、四体系”的全省智慧检察总体架构,助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十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改进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重点工作的内容,把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艾、公益诉讼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对2018年省“两会”期间的16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到代表所在地面对面向代表答复。推广“定制式”服务人大代表工作,根据人大代表关心关注领域组织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主题活动。主动向省政协通报检察重点工作,对9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受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22件。大力推动检察机关向社会开放,全省215个检察院中已有190个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向公众开放。利用新媒体为群众直接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搭建平台。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进一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一是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打击渗透颠覆、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间谍破坏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导向,重点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
二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依法办案,对黑恶势力严惩不贷。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认真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
三是为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保障“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自贸试验区建设,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完善检察机关10条意见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审慎办理各类经济案件,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和人身权益,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聚焦毒品犯罪、网络自媒体敲诈、侵犯个人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套路贷”“校园贷”等问题,加大打击和监督力度。注重对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沟通协作机制,加大提起诉讼力度。继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找准短板、主动作为,防止公权力被滥用。
五是提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的质量和刚性。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均衡发展,持续提高抗诉、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质量,落实好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改造自新。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六是持续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持之以恒正风反腐,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向社会开放,切实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