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抓好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积极服务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灾区发展振兴,六个重灾市(州)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发生在灾区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2295人,起诉115463人,查办涉灾职务犯罪343人。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及时出台服务西部大开发、农村改革发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等实施意见。着眼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7947件205116人,起诉172503件259510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420人,起诉3366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8991人,起诉10010人;批捕毒品、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117631人,起诉130776人。积极参与藏区维稳防控工作,坚决打击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着眼于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98件7032人,起诉5064件8780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办理督促、支持起诉4284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088件,追回流失的国家、集体资产6亿余元。着眼于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共查办职务犯罪7619件10318人,其中,查办大案519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32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0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亿余元。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办691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其中的职务犯罪638件878人。深入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共查办2398件3154人。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共查办316件389人。更加注重预防和治本。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组织宣讲团在全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专题预防、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更加常态化、多样化。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依法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捕125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诉6432人。健全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刑事和解6804件、民事和解1639件。完善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开展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着力打击损害民生民利犯罪,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紧紧盯住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批捕制售伪劣商品犯罪494件1025人,起诉483件1089人。紧紧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惩防征地拆迁、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惠民补贴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共查办3210件4263人。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查办464件574人。紧紧盯住涉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批捕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嫌疑人34480人,起诉42201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547人,起诉645人;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2件,涉案标的0.44亿元;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679件,发放救助金0.1亿元,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了独家专访报道。紧紧盯住拓宽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创新便民信访方式,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开通举报网站和12309举报电话,开展远程视频接访,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78792件控告申诉举报得到依法处理,97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
始终坚持宪法定位,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促进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中的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271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902件;提出刑事抗诉903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892件、再审检察建议2610件,监督民事执行、调解1613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2211人(次)。严惩司法腐败,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17件473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三级检察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680次。对省人大、省政协转办的案件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逐件督办,认真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企共建预防体系建设,参与专项检查、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社会各界的联系机制。重视听取律师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纠风专项治理,2012年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7人,与2008年相比,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下降42.9%,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检察改革的各项措施,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启动省级检察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双牵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推进模式,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49件,促进了依法行政。针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提出的新要求,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另案处理”监督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试点。率先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100%出庭,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监督和“另案处理”监督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率先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网络系统。积极探索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工作做法及提出的立法完善建议被修改后民诉法采纳。全面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强化对查办职务犯罪活动的监督制约。立案监督改革、侦查活动监督改革、监所检察改革、检察技术改革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面加强队伍思想、作风、素质、自身反腐倡廉和检察文化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省94个检察院和155名检察干警受到省级以上单位表彰,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王芝良、李全林等一批模范检察官。实施“人才强检”工程,检察队伍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例从2008年的69.2%提高到2012年的81.2%,检察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10年保持全省政法系统第一。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开展基层检察人员全员集中轮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强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统筹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在人才、资金、装备等各方面向基层倾斜,重点帮扶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边远地区基层检察院。继续推进内地19个市级院对口帮扶藏区、彝区检察机关工作。26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或“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三级检察院实现了专线网、局域网全覆盖,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巡礼得到高检院的肯定。
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方式,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积极推动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为我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平安四川和法治四川建设。围绕省委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法办理涉及公共投资、产业发展、金融管理、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四川“五位一体”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顺应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网络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和预防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惠民工程、耕地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
第三,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和推进公正司法,全面正确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不断深化检察改革,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第四,更加注重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严格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抓好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检察援藏援彝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