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为进一步拓宽民事行政申诉、公益诉讼渠道,方便群众提起民事行政申诉,促进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便民、安全、高效原则;
(二)引导和鼓励群众进行预约民行接访,尊重群众自主选择接访方式的原则;
(三)就近预约原则。群众可登录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网上信访大厅,登记进行预约民行接访。
二、预约范围
(一)预约民行接访的案件,仅限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管辖的信访事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接受预约申请:
1. 预约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如果正在法律程序中,尚未办结的;
2. 预约信访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民行接访,扰乱民行接访秩序的;
3. 已经依法终结的案件。
三、预约程序
(一)民行接访日期:民行接访实行预约接待制,根据预约顺序安排时间进行民行接访,控告申诉部门按照预约顺序组织民行科人员接访。
(二)预约登记:预约信访人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预约信息》,写明姓名、手机号码、预约时间及反映的问题;如有多名信访人反映同一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五人。
(三)审批与回复: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对《预约信息》和预约信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认为情况属实,征求民行部门负责人意见认为有民行接访必要的,将民行接访安排通知预约信访人,予以接访。
(四)民行接访准备工作:受预约的控告申诉部门应根据民行接访安排,及时联系本院民行部门,人民检察院因故需延期民行接访的,应当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预约信访人;预约信访人因故不能如约参加的,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告知预约院。
四、工作要求
(一)把好民行接访的准入关。应根据管辖范围和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通过民行接访处理。通过预约,要实现分工负责,案件及时办理,减少案件积压,防止发生越级访、重复访的工作目标。
(二)落实工作责任。控告申诉部门、民行部门具体负责民行接访的预约工作,科长为第一责任人,由控申部门负责组织、安排民行接访的具体工作,保证预约、初审、答复、跟踪、信息联络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落实,做到文明接待、记录仔细、联系畅通、答复及时。
(三)本制度由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上级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所有: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830-4283061 地址: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纳溪区人民西路二段五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