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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溪检察院:围绕宣、讲、评、学、做“五要件”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时间:2019-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纳溪区委、区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社会评价工作,提升巩固群众满意度的有关精神,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宣、讲、评、学、做“五要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抓实抓牢,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清正廉洁的优良形象。

          一、“讲”“学”结合,确保要求深入人心

          我院积极构建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学、带头讲,分管领导协同抓、畅通责任传导,全院各部门共同参与社会评价的工作格局,将逢会必讲、逢会必学、逢会必训的原则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今年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通过全院大会安排部署社会评价工作13次,开展专题宣讲1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三会一课”、部门会议等方式宣讲社会评价30余次,向全院干警职工发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我知道》学习手册82份,下半年,按照区委关于集中开展“廉政谈话”的要求,组织检察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层层开展谈心谈话90余人次,督促干警职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开展自学,准确掌握社会评价工作是什么、怎样配合参与调查、本地区反腐倡廉成效等重要内容。

          二、以“宣”促“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院坚持从以点带面、发动群众的的思路出发,通过“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本院干警职工家属、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周边居民对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一是利用LED屏幕、户外广告机、易拉宝等对外进行宣传,不定期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动画,生动形象地让群众了解社会评价,参与社会评价。二是结合纳爱“法治”进校园、纳爱法治“夏令营”、“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精准扶贫等工作,面向不同受众和不同群体,发动干警职工200余人次,对本地区各街道、社区、村社、学校等600余人次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同步发放社会评价宣传册150余份,有效地夯实了社会评价工作的群众基础。三是依托本院1+2+10+N联系人宣传机制,鼓励全院干警职工广泛发动亲属、朋友等“明白人”参与到社会评价模拟测评当中,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激发群众对社会评价的参与热情,为全区营造“人人知晓社会评价,人人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实“做”细,服务群众提炼实效

          为进一步提炼社会评价工作的实际成效,切实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我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万名干警进万家”活动和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等工作,认真履职履责,用心服务群众。一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全年组织干警职工集体入户走访、慰问20余次,帮扶人员与贫困户电话沟通联系累计500余次,单位和个人向网格化联系村及帮扶对象捐款、捐物和赠送慰问品共计4万余元,在扶贫政策落实、子女入学教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帮扶对象极大的支持。二是严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压实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收到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在案件结案后,承办人员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教育,努力做到以法、以理、以情服人,使当事人口服心服,自觉息诉息访。三是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建立志愿服务机制,成立4支志愿者服务分队,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敬老助老、法治宣传、义务植树等公益活动,充分彰显检察机关服务社会、贴近群众、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