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12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试点院以来,便以“要在事前预防,重在办案监督,效在事后评价”的思路,探索出“131”工作模式,确保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
构建一个防控体系
把建章立制作为风险防控的治本之策,围绕“权责清晰、风险明确、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目标,制定《365bet最新网址_365bet娱乐app_体育365地址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清单制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一函”(提醒函)、“两书”(承诺书和告知书)、“三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办案主体权力配置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位清单》),将防控重点、要点分解细化,达到简便易行、突出实效的目的。
着力三个环节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做好事前防控。一是“承诺先行”。要求每位办案人员每年年初签署司法办案党风廉政承诺书;二是压实责任。以“三张清单”构建权责明晰、防控精准的图谱,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确定由院检务督察部监督各责任主体执行任务,确保有序、有效推进。
坚持多措并举,做好事中防控。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检察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办案人员发放司法办案重点工作《提醒函》,围绕重要工作、风险苗头等开展提醒;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在个案办理上,要求办案人员对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均应发放司法公开《告知书》,让涉案律师、诉讼代理人、案件当事人开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跟踪问效,做好事后总结。一是做好阶段防控。各部门按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梳理总结,综合业务部负责对每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做出合格、不合格、瑕疵等结论;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对有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的干警开展廉政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落实一个效果评价
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有机进行结合,将一种结果运用到多种考核,自觉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同时,通过对防控工作过程进行效果评价,总结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修订管理办法,不断适应工作新要求,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