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民生民利、人民福址和社会稳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1.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上述组织或者上述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年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多措并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民生检察,服务创新发展,保护社会公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流动餐车案
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小吃街部分“流动餐车”未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部分摊位缺乏防尘、防蝇、防虫卫生防护设施,部分售卖者存在徒手操作、未佩戴手套等不良行为,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我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联合辖区内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该举措切实消除辖区内“流动餐车”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餐饮案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切实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配送餐品保管不善等违法行为。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近60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整改,保障了辖区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该检察建议的发出,对于规范叙永县网络餐饮服务行业,保护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药品广告虚假宣传案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履行公益检察监督职责中,我院注重从街边小巷中发现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部分经营者使用的药品广告存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内容,以及部分经营者在没有行医资格、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实施为患者治疗、售卖非正规药物等违法行为,给消费者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埋下安全隐患。守护药品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辖区内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问题,我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查处职责。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们,如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线索,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检察机关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