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举行“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
5月29日,四川省检察院举行“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严格依法办案 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确保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介绍,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45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率达47.5%;对44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462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诉率为25.6%。2018年,经检察机关帮教,全省有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重新回归社会。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命案、性侵类案件、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从重从严提出量刑建议。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1683件2149人,起诉2068件2953人,以司法利剑筑起一道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防线。
罗春梅介绍,我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案件时,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工作中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利益并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保护和综合救助。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为192名未成年被害人通知落实法律援助,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为42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被害阴影,重扬生活风帆;联合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康复、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发放司法补助金311.49万元。
多维度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总量比降至2.89%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主动作为,不断推出优质的未成年人检察产品,通过推广“亲职教育”制度、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举措,多管齐下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与2016年相比,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下降了16.8%,涉罪未成年人数下降了10%,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总量的比例由3.68%下降到2.89%。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省推广“亲职教育”制度,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涉罪未成年人都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或监护不当的问题,针对这些孩子,如果不改善他们的家庭成长环境,那他们再犯罪的可能性很大。”罗春梅说,亲职教育就是督促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教授为人父母者怎样做好父母的教育。
2017年以来,成都市检察院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亲职教育”制度。2018年5月,省检察院将“亲职教育”制度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予以推广。这一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四类人:一是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因监护失当而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三是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四是具有提升监护能力需要的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
开展亲职教育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当然检察机关也可以借助专业力量的支持。开展亲职教育的形式多样,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训诫,要求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访式”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指导;组织“家长课堂”,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集中进行法治教育和专门培训等等。截至今年4月,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亲职教育”覆盖率已达93.9%。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创新方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2018年以来,资阳、泸州、南充三个市级检察院和成都市锦江区、武侯区两个基层检察院因未检工作创新突出,先后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今年4月,成都市检察院、锦江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和团中央联合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三级未检办案组织健全,市级检察院基本实现了未检办案组织全覆盖,基层检察院也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未检办案团队建设。今年4月,省检察院还设立了第九检察部,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配备了5名员额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