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31日,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在成都举办。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在专题研讨班上,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以下简称“中发28号文件”)作专题报告。
冯键指出,中发28号文件开篇用5句话鲜明指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功能和定位,抓好贯彻落实,首先应当正确理解和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强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别于其他监督,具有法律监督和司法双重属性,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克服片面办案、孤立办案的错误倾向。
如何理解“人民中心”的立场观?如何理解“‘小案’不小看”的实践观?如何理解实质正义的公正观?冯键以三个问题入手,生动阐释了如何在履职办案上做到“从政治上看”这一实践命题。他指出,司法案件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办好才能守住民心。
一是“常情常理”会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发展变化,适时准确把握公众认知才能始终坚持客观立场。
二是无论大案小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心比心,“如我在诉”,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作为更高的公正标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冯键强调,要抓好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和依法能动履职两个方面工作,切实提升“四大检察”监督质效。要在强化制约监督中汇聚合力,通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及时落实反馈监督意见等具体举措,切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